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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谷墓表


  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君墓表〈至和二年〉

  君讳谷,字应之,世为开封尉氏人。曾祖节,祖遇,皆不仕。父炳,为郑州原武县主簿,因留家焉,今为原武人也。君举进士及第,为河阳、河南主簿,苏州观察推官,开封府士曹参军,迁著作佐郎,知阳武县,通判眉州,累迁屯田员外郎,复知阳武县,以疾致仕,卒于家,享年五十有九。

  君为人刚介好学问,事父母孝,与朋友信。其为吏洁廉,所至有能称。其在河南时,予为西京留守推官,与谢希深、尹师鲁同在一府。其所与游,虽他掾属宾客,多材贤少壮驰骋于一时,而君居其间,年尚少,独苦羸,病肺唾血者已十余年。幸其疾少间,辄亦从诸君饮酒。诸君爱而止之,君曰:“我岂久生者邪?”虽他人视君,亦若不能胜朝夕者。其后同府之人皆解去,而希深、师鲁与当时少壮驰骋者丧其十八九,而君臒然唾血如故,后二十年始以疾卒。君虽病羸,而力自为善,居官为吏,未尝废学问,多为贤士大夫所知。乃知夫康强者不可恃以久,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,虽其迟速长短相去几何,而强者不自勉,或死而泯灭于无闻,弱者能自力,则必有称于后世,君其是已。

  君尝谓子曰:“吾旦暮人耳,无所取于世也,尚何区区于仕哉?然吾常哀禄之及于亲者薄,若幸得不死而官登于朝,冀窃国家褒赠之宠以荣其亲,然后归病于原武之庐足矣!”乃益买田治室于原武以待。

  君自河南、苏州累为名公卿所荐,乃迁著作为郎官,赠其父太子中允,母宋氏京兆县太君,于是遂致仕归于原武,营其德政乡之张固村原,将葬其亲。卜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,前四日,君亦卒,遂以某日从葬于原上。

  予与君游久,记其昔所谓予者,且哀君之贤而不幸,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,于其葬也,不及铭,乃表于其墓。

  君娶祝氏,封华阳县君。有子曰损,试将作监主簿。至和二年三月七日,翰林学士、尚书吏部郎中、知制诰、充史馆修撰欧阳修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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