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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宁国范明府诗序


  近制,凡得仕于王者,岁登名于吏部,兵(一作吏)部则必参其等列,分而合之,率三十人以为曹,谓之甲。名书为三,其一藏之有司,其二藏之中书洎门下。每大选置大考绩,必关决会验而视其成。有不合者,下有司,罢去甚众。由是吏得为奸以立威,贼知以弄权,诡窃窜易,而莫示其实。必求端悫而习于事、辩达而勤其务者,命之官而掌之。居三年,则又益其官而后去其职。

  有范氏传真者,始来京师,近臣多言其美。宰相闻之,用以为是职,在门下甚获休问。初命京兆武功尉。既有成绩,复于有司,为宣州宁国令。人咸曰:由邦畿而调者,命东西部尉以为美仕。范生曰:“不然。夫仕之为美,利乎人之谓也。与其给于供备,孰若安于化导?故求发吾所学者,施于物而已矣。夫为吏者,人役也。役于人而食其力,可无报耶?今吾将致其慈爱礼节,而去其欺伪凌暴,以惠斯人,而后有其禄,庶可平吾心而不愧于色。苟获是焉,足矣。”季弟为殿中侍御史,以是言也告于其寮,咸悦而尚之。故为诗以赠其去,而使予为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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