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贞观二年


  【贞观二年,628年】

  二年春正月辛丑,尚书右仆射、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开府仪同三司。徙封汉王属为恪王,卫王泰为越王,楚王祐为燕王。复置六侍郎,副六尚书事,并置左右司郎中各一人。前安州大都督、赵王元景为雍州牧,蜀王恪为益州大都督,越王泰为扬州大都督。

  二月丙戌,靺鞨内属。

  三月戊申朔,日有蚀之。丁卯,遣御史大夫杜淹巡关内诸州。出御府金宝,赎男女自卖者还其父母。庚午,大赦天下。

  夏四月己卯,诏骸骨暴露者,令所在埋瘗。丙申,契丹内属。初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。夏州贼帅梁师都为其从父弟洛仁所杀,以城降。

  五月,大雨雹。

  六月庚寅,皇子治生,宴五品以上,赐帛有差,仍赐天下是日生者粟。辛卯,上谓侍臣曰:“君虽不君,臣不可以不臣。裴虔通,炀帝旧左右也,而亲为乱首。朕方崇奖敬义,岂可犹使宰民训俗。”诏曰:

  天地定位,君臣之义以彰;卑高既陈,人伦之道斯著。是用笃厚风俗,化成天下。虽复时经治乱,主或昏明,疾风劲草,芬芳无绝,剖心焚体,赴蹈如归。夫岂不爱七尺之躯,重百年之命?谅由君臣义重,名教所先,故能明大节于当时,立清风于身后。至如赵高之殒二世,董卓之鸩弘农,人神所疾,异代同愤。况凡庸小竖,有怀凶悖,遐观典策,莫不诛夷。辰州刺史、长蛇县男裴虔通,昔在隋代,委质晋藩,炀帝以旧邸之情,特相爱幸。遂乃志蔑君亲,潜图弑逆,密伺间隙,招结群丑,长戟流矢,一朝窃发。天下之恶,孰云可忍!宜其夷宗焚首,以彰大戮。但年代异时,累逢赦令,可特免极刑,除名削爵,迁配驩州。

  秋七月戊申,诏:“莱州刺史牛方裕、绛州刺史薛世良、广州都督府长史唐奉义、隋武牙郎将高元礼,并于隋代俱蒙任用,乃协契宇文化及,构成弑逆。宜依裴虔通,除名配流岭表。”太宗谓侍臣曰:“天下愚人,好犯宪章,凡赦宥之恩,唯及不轨之辈。古语曰:‘小人之幸,君子之不幸。’‘一岁再赦,好人喑哑。’凡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人。昔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:‘吾周旋陈元方、郑康成间,每见启告理乱之道备矣,曾不语赦也。’夫小人者,大人之贼,故朕有天下已来,不甚放赦。今四海安静,礼义兴行,非常之恩,施不可数,将恐愚人常冀侥幸,唯欲犯法,不能改过。”

  八月甲戌朔,幸朝堂,亲览冤屈。自是,上以军国无事,每日视膳于西宫。癸巳,公卿奏曰:“依礼,季夏之月,可以居台榭。今隆暑未退,秋霖方始,宫中卑湿,请营一阁以居之。”帝曰:“朕有气病,岂宜下湿。若遂来请,糜费良多。昔汉文帝将起露台,而惜十家之产。朕德不逮于汉帝,而所费过之,岂谓为民父母之道也。”竟不许。是月,河南、河北大霜,人饥。

  九月丙午,诏曰:“尚齿重旧,先王以之垂范;还章解组,朝臣于是克终。释菜合乐之仪,东胶西序之制,养老之义,遗文可睹。朕恭膺大宝,宪章故实,乞言尊事,弥切深衷。然情存今古,世踵浇季,而策名就列,或乖大体。至若筋力将尽,桑榆且迫,徒竭夙兴之勤,未悟夜行之罪。其有心惊止足,行堪激励,谢事公门,收骸闾里,能以礼让,固可嘉焉。内外文武群官年高致仕、抗表去职者,参朝之日,宜在本品见任之上。”丁未,谓侍臣曰:“妇人幽闭深宫,情实可愍。隋氏末年,求采无已,至于离宫别馆,非幸御之所,多聚宫人,皆竭人财力,朕所不取。且洒扫之余,更何所用?今将出之,任求伉俪,非独以惜费,亦人得各遂其性。”于是遣尚书左丞戴胄、给事中杜正伦等,于掖庭宫西门简出之。

  冬十月庚辰,御史大夫、安吉郡公杜淹卒。戊子,杀瀛州刺史卢祖尚。

  十一月辛酉,有事于圆丘。

  十二月壬午,黄门侍郎王珪为侍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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