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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条例之与中医


  中医条例,国民政府已于二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公布矣,海上国医团体欢欣鼓舞,已由上海市国医分馆领导,联席开会庆祝,从此中医得法律上之保障,大家可以安居乐业,稳如泰山,安如磐石矣。

  惟是士谔私意,以为吾中医之存在。自有其存在之真价值在。决非外力所能摧残,所能动摇,所能破坏。

  《本草》所释之药性,《伤寒论》所详之脉证,所定之方治,百试百验,千试千验,万试万验,五千年来,早已深入人心,故吾侪今日自当绍述先德,精心研究仲景之书,从有字处看到无字处,平脉辨证,探本穷源,以武进邹润庵《本经疏证》为研究方法,处处脚踏实地,字字皆有来历,不矜奇不立异,大中至正,必以实用为归。

  吾中医而能如是,则他邦医者不能治之病,吾中医无不能医,吾中医之声誉。中医之治绩,必播满世界,吾知世界各邦,必将尽弃其固有之学,而学吾中医也,勉之哉中医同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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