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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一


  二、成立国民政府及两广军政财政的统一

  十三年一月,中国国民党改组,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时,已经在大会里面提出一种“组织国民政府案”,拟将大元帅政府变为国民政府,当由大会议决。但是经过一年有半,到十四年七月一日才能实行。其所以不能从速实行的原故,第一就是因为在广东的一班骄兵悍将,如杨希闵、刘震寰之徒尚未除去,以中山居在大元帅的地位上,或者尚可勉强震慑;若把大元帅的名义撤销,改组合议制的国民政府,杨、刘辈势必列入国民政府的重要位置,徒然增重他们的把持势力,于政务改革的实际无补(观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虽加杨希闵而于政务改革的实行无补可知)。所以国民党改组后,仍旧保留中山的大元帅政府;中山离粤北上,由胡汉民代行大元帅职权。及至十四年三月中山在北京逝世,改组国民政府的时机迫切了。

  据汪精卫的政治报告(十五年一月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席上报告)说:“……自去年(指十四年)一月二十六日总理入协和医院以后,在北京开过一次政治委员会会议,大家意思都是主张在总理逝世以后要实行委员制的,和在广东的政治委员的意思都是一样。因为总理在时,在本党有这个总理,同时在本国有这个元首;总理逝世以后,再无人可继了。而且在本党总章第四章上面也清清楚楚说明是‘本党以创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孙先生为总理’,并不是说设总理一人的。当第一次代表大会时,本党总章草案原没有第四章那一章的,因为总统决心改组本党的意思,实在要把党的责任交付给全体同志。但大会各代表都请求总理加入第四章,就是关于总理的那一章。因为总理是有很长久的历史的,中国的革命事业自开始以至成熟,都是由他一人的领导,故本党愿意始终以总理为唯一之领袖。总理逝世之后,本党不复有总理了;推之以党治国的理论,则国家亦不复有元首了。而且就现世界来说,也推委员制为比较好些。总理若在,大家都愿意听他的独裁;总理不在之后,实无人能够承继他的,则委员制适为适应时势的要求。可是决议以后,为什么许久还不实行呢?就是因为其时杨、刘还盘踞广东,如果即时实行,他们一定有份列入委员,岂不是把我们彻底改造的计划通盘弄坏?……”

  故在中山方逝世时,广东方面的领袖曾经开过几次会议,想把大元帅的职位名义撤销,免得那些野心家如唐继尧之类,假借名义来捣乱,但究未实行。到六月初,在广州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定了一个严重的决议案,大致说:欲整顿中国,必先从整顿广东入手;而整顿广东,又必先从整顿军事入手,所以第一要军事统一,第二要民政统一,第三要财政统一、军需独立,第四要各军都受党的政治训练。这件决议案,就是准备铲除杨、刘,消灭改组国民政府的障碍。六月十三日,杨、刘势力铲除后,便于二十五日发表改组国民政府的宣言。

  到七月一日,国民政府成立,采委员合议制,以汪精卫、胡汉民、孙科、许崇智、伍朝枢、徐谦、张继、谭延闿、戴季陶、林森、张静江、程潜、廖仲恺、古应芬、朱培德、于右任等十六人为委员,主持政务,并推定汪精卫为主席委员,许崇智为军事部长,胡汉民为交通部长,廖仲恺为财政部长。三日,广东省政府也依照国民政府所颁省政府组织法改组成立,设军事、民政、财政、建设、商务、教育、农工七厅,以许崇智、古应芬、廖仲恺、孙科、宋子文、许崇清、陈公博等分任厅长,推许崇智任省务会议主席;另设广州市政厅,以伍朝枢为委员长。于是在广州的政府机关组织一新。

  其次便是实行军事的统一。统一的方法,就是由中央组织一个军事委员会,把各种地方军的名目通通取消,一律改为“国民革命军”。起初分为五军:黄埔新练的党军加入一部原来的粤军为第一军;谭延闿所部的湘军改为第二军;朱培德所部的滇军改为第三军;江西方面的粤军改为第四军;李福林所部的福军改为第五军。(程潜所部的攻鄂军此时尚未成为一军,第二次东征后始改为第六军。广西方面的桂军,两广统一后始改编为第七军。)八月一日,许崇智通电解除粤军总司令职,将军权交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,湘军总司令谭延闿、滇军总司令朱培德、攻鄂军总司令程潜等皆发表同样的通电,于是军事统一的计划完成。

  其次便是关于财政、民政的统一。以前财政民政的不统一,完全由于各地方军的把持;现在杨、刘既已铲除,军事既已统一,财政、民政的统一障碍物已经除去,自然迎刃而解了。

  前面所述的,还只是关于广东一省以内的工作,到十五年二月下旬,国民政府设立一个两广统一委员会,计划两广军事、政治、财政的统一办法。三月十五日,由政治委员会将两广统一委员会所提出的统一案通过。该案的内容共分三项:一、广西政府受国民政府命令处理全省政务;二、广西军队全部改编为国民革命军;三、两广财政受国民政府指挥监督。六月一日,广西依照此项统一案,始正式组织省政府,一切皆以国民政府所颁定的“省政府组织法”为根据,推黄绍雄为主席(李宗仁为第七军军长)。于是两广的政治统一工作全部完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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