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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五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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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于二十二日离沪,段氏于二十二日入京;中山到天津时,段氏的执政政府已经成立,并且已经拟定一种《善后会议条例》(于十二月二日已通过国务会议),待征求中山的意见后,便将公布施行(所谓征求中山的意见,也不过是敷衍的形式,实则不问中山赞成与否,已决计施行)。帝国主义的外交团,对于中山既怀恶感,对于执政政府则用一种诱饵要挟的手段。(在黄郛摄阁时,黄因急欲得外国人的援助,曾于就任后宴请公使团,公使团表示拒绝,黄复临时自动取消宴会。这是十一月十四日的事。段祺瑞就临时执政后,因得日本公使之斡旋,各国公使曾分班晋贺,对于临时政府为非正式承认之表示。 十二月九日,由领袖荷使,以美、比、英、法、意、日、荷公使署名之照会,向外交部声明承认临时政府,惟要求尊重条约,不能任意变更。)执政政府生恐外交团不承认,当中山病卧天津时(中山到天津后,因感冒风寒触动肝病,即在津调养),正在和外交团以尊重不平等条约作取得承认的交换品;他们说中山在外交上感情不好,想用和中山相反的方法,买得外交上的感情。 (据汪精卫的政治报告说,张作霖在天津与中山相晤后,转告汪精卫说:“我从前以为孙先生是个什么难说话的人,今日才知道他是一个温厚君子。只是北京各国公使都不赞成孙先生,大概因为孙先生联俄的原故,你可否请孙先生放弃他联俄的主张,在我张作霖身上,包管叫各国公使都要和孙先生要好的。”因为他们此时正在和外交团商量以尊重不平等条约,作承认临时执政政府的交换品。) 十二月十四日,段祺瑞派许世英、叶恭绰到天津欢迎中山,中山问他们:“听说临时执政已经接受外交团尊重不平等条约的通牒,是不是?”许、叶答说:“是的。”中山当时便很生气地说:“我在外面要废除不平等条约,执政偏要尊重不平等条约!你们要升官发财,怕外国人,又何必来欢迎我呢?”中山对于他们所拟定的《善后会议条例》也不赞成。中山固然也主张在召集国民会议之前须召集一个预备会议,但他的预备会议,须用下列团体的代表来组织:一、现代实业团体;二、商会;三、教育会;四、大学;五、各省学生联合会;六、工会;七、农会;八、反对曹、吴各军;九、政党。以上各团体代表由各团体之机关派出,人数宜少,以期得迅速召集。 执政政府所拟定的善后会议,则用下列各员组织:一、有大勋劳于国家者;二、此次讨伐贿选、制止内乱的各军最高首领;三、各省区及蒙、藏、青海军民长官;四、有特殊之资望、学术经验由临时执政聘请或派充者,但不得逾三十人。前第一至第三款会员不能列席时,得派全权代表与议。 我们把前面两表对照,便知道彼此不能相容的原故了:前者以各种公民团体为主要成分,后者以军阀实力派为主要成分,这是表面形式上的不相容;骨子里面,中山是代表当时有严密组织的中国国民党,党员的潜势力已经钻入各公民团体中,若依中山的组织,国民党用党团操纵的方法,这个会议便可由国民党宰制;执政政府的生命托于实力派的军阀,对于各公民团体无深切的关系,岂能容纳中山的主张。到十二月二十四日,执政政府不管中山的赞成与否,便把所拟定的《善后会议条例》公布了。三十日,便依照条例所定通电各方,召集会员,定于十四年二月一日以前在北京开会,国民党自然表示反对。 中山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扶病入京,受盛大的欢迎。段祺瑞对于中山,表面仍极推崇;国民党的极右派,生怕孙、段决裂了,也极力从中弥缝敷衍,希望中山让步。中山为委曲求全计,于十四年一月十七日提出关于参加善后会议的两个条件:一、须加入现代实业团体、商会、教育会、大学、学生联合会、农会、工会诸代表;二、该会讨论军事、财政诸问题,最后解决之权当还诸国民会议。二十一日,执政政府开特别会议,决定对于中山提议的态度,因于二十九日答复中山,允聘任各省省议会、各教育会、总商会、省农会及天津、上海、汉口等处总商会各会长为善后会议专门委员。(《善后会议条例》第六条有特设专门委员的条文,但须由临时执政聘请或派充;专门委员又仅有出席报告及陈述意见之权。)中山此时病势已很重了,国民党对于执政政府这种敷衍的手段,知道已无合作的可能,便于三十日议决不参加善后会议。 (但是有几个极右派的党员急欲接近政权,还是加入了善后会议,并且扬言说,反对加入善后会议的人是有过激的思想,利用中山病重,破坏孙、段合作。) 二月一日,善后会议举行开幕典礼;二日,国民党通电全国各公团:“本党中央执行委员会,仰体本党总理意旨,议决对于善后会议不能赞同。”十日,又通电主张国民自制《国民会议组织法》,声明善后会议构成分,非以人民团体为主要,决不可由此产生国民会议。自此,国民党对于执政政府一切行动,皆取反对态度。中山于三月十二日逝世,在北京举行极盛大隆重的丧仪,北京民众以国民党员的领导,群起参加;中山所抱的主张,虽未实现,但在此种丧仪中,主义的宣传却发生了相当的影响。 执政政府的善后会议,于二月十三日开第一次正式会议,四月二一日闭幕,议定了三种条例:一、《国民代表会议条例》;二、《军事善后委员会条例》;三、《财政善后委员会条例》,于四月二十四日由执政政府公布。这些条例,本来不过是一些涂饰耳目的具文,无论国民党人反对,不能发生效力,便是那些军阀巨头,也没有人注意它。但执政政府仍不能不假它作维持场面的工具。五月一日,又由执政政府公布一种《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》;三日又公布一种《国宪起草委员会规则》;(依《国民代表会议条例》,宪法须由国宪起草委员会起草,提交国民代表会议议决。起草委员会委员由各省区各推一人,临时执政选聘二十人,均由临时执政召集。其规则由政府另定之。) 七月一日,又公布一种《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日期令》,定十四年八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为初选期,九月一日至二十日为复选期;八月三日,国宪起草委员会竟在北京举行开会式,选出林长民为委员长。到十二月十二日,国宪起草委员会并且通过了一种宪法草案,咨交政府;不过那种宪法草案,永远得不到国民代表会议来议它罢了。因为在执政政府所定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日期的前后,各军阀间的妥协局面已经无法维持,战事已将爆发,没有人顾及这种无意义的选举。十月初旬,由奉军引起第二次江浙战争;到十一月,奉军内部又发生郭松龄倒戈的活剧,那位国宪起草委员会的委员长林长民已在郭松龄的幕中,而那个委员会还在那里议宪,岂不是极滑稽的事。执政政府的生命至此,虽无国民党反对,也不能久延下去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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