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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三七


  四、奉系与皖系

  张作霖此时是一个战败者,对于所谓法统恢复的问题,自然无过问的余地。但东三省还是在他的宰割之下,无论谁作总统,国会或新或旧,他都不理,他在六月三日通电宣布东三省自治。六月二十日,虽有东三省议会联合会的通电赞成统一,但一面却举张作霖为三省保安总司令;张氏于七月三日召集吴俊陞、孙烈臣开三省军事会议,对于中央,决计持中立态度,不受调和,一面积极训练军队,预备二次的战争。皖系自九年段祺瑞颠覆以后,残余的地盘只剩有浙江一省和上海一隔的淞沪护军使了。

  浙督卢永祥于徐世昌宣布退位的次日,即通电反对恢复法统之说,谓徐之去职,以政权付诸现内阁摄行,内阁复以还诸国会,(徐去职时,曾命令国务院暂时摄行大总统职务,国务院则电致天津国会两院议长,声称谨举此权奉还国会,暂以国民资格维持一切。)无法律根据;黎元洪的任期,曾由冯国璋补满,黎则已无职可复。五日,淞沪护军使何丰林即响应卢氏的通电,也表示反对。及黎元洪入京,卢、何二人电黎,都只承认他为“事实上之总统而非法律上之总统”。因为黎元洪主张“废督裁兵”,卢氏便于六月十六日自动的废去浙江督军,由所部在浙军官推举卢氏为浙江军务善后督办,其实就是变相的宣告浙江独立;卢氏发出的“号”电说:“自废督之日起,浙江省境内不受任何方面非法侵犯,以防督军制之恢复,并变相督军制之发生。”自此浙江制宪自治的空气越发浓厚了。

  五、西南自治的各省

  西南各省最重要的本要算两广,陈炯明正在和中山捣乱,已为事实上的表示。其他如湘,如川,如滇、黔,都已树立自治的旗帜,忽闻恢复法统之说,立刻不便作何表示;要承认,恐于割据的自治有碍;要反对,又不知要如何措词才好,所以起初都守静默的态度,不加赞否,及法统恢复,渐次成为事实,始相率表示,一面尊重法统,一面促成联治。唐继尧(唐氏自十年二月被顾品珍逐出云南后,于十一年三月复乘机回滇,战胜顾品珍,恢复原有的地位)于六月二十九日电黎表示拥戴,后又连发两电:其一,说“恢复国会及总统复职,固为护法各省所主张,惟根本解决之方,则在速集南北各省代表,开一联席会议,解决以前纠纷”;其二,说“以经验所得及国民心理所向,集权主义既不适于国情,民治潮流复运输于宇内,此时仍惟实行联省自治,为救国不二法门”。

  湖南的赵恒惕于七月一日通电,也不否认国会的恢复和黎元洪的复职,但主张“建设联邦化的单一国”,说:“国会自由集会,应时势之要求,树百年之大计,首在完成国宪,并予各省以自由制宪之权,或纳省宪大纲于国宪之中。”四川的刘湘,表示大概相同。曹锟、吴佩孚对于唐、赵的主张不予赞成,说统一事件应由国会解决,反对另开联席会议,并说各省军人不宜取轨外行动。赵恒惕后又发表一篇《与曹吴论国是书》,洋洋数千言,反复解释联邦制的精神和作用,主张于国会制宪之外,有另开各省联合会议的必要。无奈曹、吴以为自己有了旧国会的工具在手里,已经占了上风,不肯容纳他人合理的建议。赵恒惕的洋洋大文终归空费纸墨;不过国内联治的空气,已经很浓厚了。

  六、其他的国民团体

  除了上面所述五个方面以外,其他的国民团体,对于所谓法统本无所容心;自九年秋间以来,大都趋向于联治运动;不过因为连年的兵乱,所争者表面上都是为一个“法”字,要替护法的人求得一个偃旗息鼓的下场,用恢复法统来敷衍一下也未尝不可,若要真正解决国内的争端,还是非用联治的方法不可:这是其他国民团体一般心理。当时可以代表此种心理的团体,在上海有一个八团体联合会的国是会议,(所谓“八团体联合会”,是起于十年十月五日在上海开会的商会联合会,继于十七日加入教育会联合会,称为“商教联合会”,主张在沪开国是会议,至十一年三月,又加入农、工、银行、律师、报界、省议会的六种团体,扩大为八团体,于三月十五日在沪举行开会式,定名为“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”,这要算是人民自由集合讨论国事的团体。)主张由各省自制省宪,再由各省联合制定中华民国的国宪;他们并且组织了一个“八团体国是会议国宪草拟委员会”。

  在法统恢复进行的当中,曾用国宪草拟委员会的名义通电,表示他们的主张,并且在七月中旬发布他们所拟定的国宪大纲,内容完全采用联邦分权的办法。在北京方面,还出现了一个学者所组织的言论团体——《努力周报》。他们虽主张恢复旧国会制宪,却不附和什么法统之说;他们认定由旧国会制宪,不过是一种方便的办法;他们劝告黎元洪,叫他自认为事实上的总统;劝告旧国会,叫他们自认为事实上的国会,努力制宪,不要再闹什么无意识的纠纷,作政治的买卖;他们主张采用联邦制,以免军阀割据之祸,很恭维八团体的国宪草案;他们屡次劝告当局,主张召集一个各省联合会议,公开地讨论一切重要问题,解决一切纠纷,若要避免联省之名,不拘叫什么会议都可以。

  (他们因为孙中山、吴佩孚反对联治,在该报第十八期的短评里面忠告孙、吴,说:“只有省自治可以作收回各省军权的代价,只有省自治可以执行‘分权于民’和‘发展县自治’的政策;只有联邦式的统一,可以打破现在的割据局面;只有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,可以解决现今的局面;只有公开的会议,可以代替那终久必失败的武力统一。”)

  这一些主张,很可以代表当时一般国民最纯正的心理。到国会开会后,北京又出现了一个“修正宪法草案请愿团”,主张将《天坛宪法草案》重加修正,将中央与各省的事权划分成为一种联邦制的宪法。故就一般的国民心理说,法统恢复的时候,便是联治运动达于最高潮的时候,所以此时可称为护法运动与联治运动的合流。

  在此两种运动合流并进时,那个被恢复的黎总统和旧国会,仿佛也觉悟到此点。黎氏于七月一日发表一道命令,说:

  地方自治,原为立宪国家根本要图。……现在国会业已定期开议,将来制定宪法,所有中央与各省权限必定审中外之情形,救偏畸之弊害。一俟宪典告成,政府定能遵守,切实施行,俾得至中至当之归,允符相维相系之义,国家统一前途,实嘉赖之。

  这道命令,便是应付联治的要求的。国会开会后,于八月十九日的宪法审议会,以大多数通过“省之事权应取概括主义,中央取列举主义”。于八月二十六日的宪法审议会,又通过了两案:一、各省于不抵触国宪范围内,得自制省宪;二、“地方制度”章内应规定关于省宪各原则;这也是应付联治的要求的。如此,对于民国统一的前途,仿佛多少有一点点希望;但是曹锟只梦想作总统,吴佩孚只梦想单纯的武力统一,黎元洪和旧国会,都不过是他俩暂时所玩弄的工具,因此各方的实力派也依旧钩心斗角,和曹、吴对演他们袖子里面的秘戏;一般国民最纯正的心理所要求的,都成空想。不久,广州重建大元帅府,曹锟实行窃位,国会最后的自杀,又转入别一幕的怪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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