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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


  一、官制的厘订

  当载泽、端方等出洋回国复命,召对的时候,极言立宪规模宜效法日本,并论官制改革的切要,谓:“循此不变,则唐之藩镇,日本之藩阀,将复见于今日。”这是很冠冕堂皇的话,并且很切于事实。于是御前会议的结果,决定四大方针:甲、十年或十年以后始施行立宪政治(这是很合于西太后的心理);乙、大体效法日本;丙、废现制之督抚,各省新设之督抚其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,财政、军事权悉收回于中央政府;丁、中央政府组织略与日本现制相等。这本是最初所采的方针,但至实行会议时便生出种种的轧轹来了。载泽、荣庆、铁良等自然想依固定的方针,削减督抚之权,但是袁世凯(也是参与官制会议的大臣)第一个就不愿意;奕劻是莫名其妙的人,平夙颇与袁相亲善;因为此问题太大,就把地方官制放在后面,先议中央官制。(当时中国报纸有载称“地方官制,朝廷之意欲裁抑督抚之权限,然会议大臣袁世凯,以此事与己有切肤之利害,筹议至不易易”的话。日本报亦有言:“官制改革之结果,将与袁世凯权利冲突,袁或骤进以用权于中央,或蝉蜕以自保。”)

  但是议及中央官制,也发生许多饭碗的轧轹问题,于是有“五不议”之说:子、军机处事不议;丑、内务府事不议;寅、八旗事不议;卯、翰林院事不议;辰、太监事不议。这五个不议便是避免轧轹的方法。到阴历九月二十日厘定官制的上谕发布了,其文如下:

  前经降旨宣示立宪之预备,饬令先行厘定官制,特派载泽等公同编纂悉心妥订,并派庆亲王奕劻等总司核定,候旨遵行。兹据该大臣等将所编原案详核定拟,一并缮单具奏。披揽之余,权衡裁择,用特明白宣谕。仰维列圣成宪昭垂,良宪美意,设官分职,莫不因时制宜。今昔形情既有不同,自应变通尽利。其要旨惟在专责成,清积弊,求实事,去浮文,期于厘百工而熙庶绩。

  军机处为行政总汇,雍正年间本由内阁分设,取其接近内廷,每日人值,承旨办事,较为密速。相承至今,尚无流弊,自毋庸改变。内阁与军机处一切规制着照旧行,其各部尚书均着充参预政务大臣,轮班值日,听候召对。外务部、吏部均着照旧。巡警为民政之一端,着改为民政部;户部着改为度支部,以财政处并入。礼部着以太常、光禄、鸿胪三寺并入。学部仍旧。兵部着改为陆军部,以练兵处、太仆寺并入;应行设立之海军部及军谘府未设以前,均暂归陆军部办理。刑部着改为法部,责任司法。大理寺着改为大理院,专掌审判。工部着并入商部,改为农工商部。轮船、铁路、电线、邮政,应设专司,着名为邮传部。理藩院着改为理藩部。除外务部堂官缺照旧外,各部堂官,均设尚书一员、侍郎二员,不分满汉。都察院纠察行政缺失,伸理冤滞,着改为都御史一员、副都御史二员,六科给事中着改为给事中,与御史各缺均暂如旧。其应行增设者,资政院为博采群言,审计院为核查经费,均着以次设立。其余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钦天监、銮仪卫、内务府、太医院、各旗营侍卫处、步军统领衙门、顺天府、仓场衙门,均毋庸更改。原拟各部院等衙门职掌事宜及员司各缺,仍着各该堂官自行核议,悉心妥筹,会同军机大臣,奏明办理。

  这种新官制发布后,一班希望立宪的大为失望。《上海时报》评论说:“此次之改革,不过换几个名目,淘汰几个无势力之大老而已,绝无他影响。……”日本的报纸,尤议讽百出,东京《朝日新闻》说:“此等内阁组织,真各国所无有。军机处与各部自为别个之机关,以视各国内阁制,内阁大臣,入则参划国家之机务,出则总辖各部之行政,不可并论也。固知各国之官制,各有其历史,清国政府内部亦有外间所不可想象之情形,然此次新发表之官制,不免声大而实小矣。”他如此类的议评尚多,不必悉举。其最可令人注意的,尤在新授各官的配置:

  (一)军机处:奕劻、世续、瞿鸿璣。

  (二)各部:

  一、外务部管部大臣奕劻,尚书瞿鸿璣;
  二、度支部尚书溥颋;
  三、礼部尚书溥良;
  四、陆军部尚书铁良;
  五、法部尚书戴鸿慈;
  六、邮传部尚书张百熙;
  七、理藩部尚书寿耆;
  八、民政部尚书徐世昌;
  九、农工商部尚书载振;
  十、学部尚书荣庆;
  十一、吏部尚书鹿传霖。

  上满七人,汉四人,蒙古一人,汉军旗一人。前此因为分满汉的原故,每部六堂官满汉平列,满三汉三;现在因为要打破满汉界限,就变成满七汉四;蒙古和汉军旗又恒党于满,实际上汉仅得三分之一。于是希望立宪的汉大臣官僚心中便有些不快了。热望立宪的恽毓鼎曾替他们鸣不平说:“章皇(顺治帝)初入关,朝廷大政事皆范文肃、洪文襄所定,惩奇渥温氏以蒙古色目人压汉人之害,制为满汉双行之法,阁部卿寺,分缺若鸿沟,不相侵越,惟将军都统专属焉。而王公不亲吏事,阳为尊之,阴为汉人保登进之路。辛丑回銮,孝钦内惭,始特诏天下议改革,定新官制。少年新进,不深维祖宗朝立法本意,第觉满洲人士以八旗区区一部分与我二十一行省汉人对掌邦政,其事太不平,欲力破此局以均势。满汉之界既融,于是天潢贵胄,丰沛故家,联翩而长部务。汉人之势大绌,乃不得一席地以自暖。……”他不知道要立宪,便要改革官制;要改革官制,便要打破满汉;要打破满汉,便自然有“天潢贵胄,丰沛故家,联翩而长部务,汉人……不得一席地以自暖”的趋势,因为满人立宪的心理,根本与汉人不同,这是没有方法解决的。

  中央官制的改革,清贵族的计划算是成功了一部分。但是地方官制中的督抚问题,是清政府的生死问题,也便是中国国家组织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。当时日本某报纸评说:“欲决清国之立宪问题,不可不先决督抚制度之存废。今之督抚,事实上为副王。此制不废,中央集权之事不得告成功,则不外模仿联邦制度而已。铁良与袁世凯之相争,即为关于此根本问题(袁铁之争后再详述)。若此根本问题未决定,则虽宣言立宪之形式取法日本,然其实际犹不可同日而语。若以此次改革官制而言,其国家组织非采联邦而为中央集权制可不俟论;然现时督抚制度尚未改革,则此问题尚在未解决之列,不得以中央官制稍有改易而遂为已足也。……”清廷的亲贵也确已见到此处,但是他们终不曾得到一个痛快的解决方法。

  到次年(丁未)的五月,发布了一种所谓外官制,将各省按察使改为提法使(各省学政已于先年改为提学使),增设巡警劝业道,裁撤分巡分守各道。又分设审判厅,增易佐治员,命由东三省先行开办,直隶、江苏亦择地先为试办,其余各省分年分地请旨办理,统限十五年一律通行。但于督抚的军财两权,实际上一无所动。后来他们想出两种办法,一面由陆军部渐次吸取各督抚的军权,用清理财政监理官吸取各督抚的财权;一面将权势最大的督抚调入中央,阳为尊崇,阴实裁抑。于是有北洋四镇改归陆军部节制的事实(于后述袁、铁争权项下再详叙),清理财政监理官至宣统朝始实行。

  权势最大的督抚袁世凯、张之洞便于丁未年七月同时调入为军机大臣(袁世凯以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)。表面上是以中枢的机要大权畀与汉员,表示不分满汉,实际上是要先拔出督抚中的两大柱石,然后渐次削减各督抚的实权。但是这种计划的效力微乎其微,终究不曾成功。我们平心而论,军、财两权应该统一于中央本是至当不移的,无奈他们用排汉的心理来集权,所以就是主张立宪的人也对于他们生出反感来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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