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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贪为宝


  宋人有得玉者,献诸司城子罕,子罕不受。献玉者曰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,故敢献之。”

  子罕曰:“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为宝,若与我者,皆丧宝也,不若人有其宝。”

  故宋国之长者曰:“子罕非无宝也,所宝者异也。今以白金与抟黍以示儿子,儿子必取抟黍矣;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,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,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弥精,其取弥精;其知弥觕,其取弥觕。子罕之所宝者至矣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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