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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书政事堂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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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事堂者,自武德已来,常于门下省议事,谓之“政事堂。”故长孙无忌授司空,房玄龄起复授左仆射,魏征授太子太保,皆知门下省事。至高宗光宅元年,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,执宰相笔,乃移政事堂于中书省。记曰: 政事堂者,君不可以枉道于天,反道于地,覆道于社稷,无道于黎元,此堂得以议之。臣不可悖道于君,逆道于人,黩道于货,乱道于刑,克一方之命,变王者之制,此堂得以移之。兵不可以擅诛,权不可以擅施,货不可以擅蓄,王泽不可以擅夺,君恩不可以擅间,私雠不可以擅报,公爵不可以擅私,此堂得以诛之。事不可以轻入重,罪不可以生入死,法不可以剥害于人,财不可以擅加于赋,情不可以委之于幸,乱不可以启之于萌。伐紊不赏,削紊不封,闻荒不救,见馑不惊,逆谏自贤,违道伤古,此堂得以杀之。故曰:“庙堂之上,樽爼之前,有兵有刑,有挺有刃,有斧钺,有酖毒,有夷族,有破家,登此堂者,得以行之。故伊尹放太甲之不嗣,周公逐管、蔡之不义,霍光去昌邑之乱,狄公正庐陵之位。自君弱臣强之后,宰相主生杀之柄,天子掩九重之耳,燮理化为权衡,论思变成机务。道变倾身,祸败不可胜数。列国有传,青史有名,可以为终身之诫,无罪记云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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