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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巴黎李使


  (光绪十年六月二十一日亥刻)

  皓电已转总署,署令照会驻法各使,有益否?福云允偿,巴赴津定数。若所索太奢,鸿断不允。罗丰禄持福手抹字据示巴,巴允电告外部。此我不背约之铁据。福若不认,亦当从中转圜。基隆我军获小胜,法变计否?乞探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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