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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孤朗墓志铭


  唐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、兼御史中丞、赠右散骑常侍独孤公墓志铭

  公讳朗,字用晦,当州刺史赠太子少保宪公之长子。宪公有文章名于大历中,每为文,辄为后进所传写。公生数岁而宪公殁,与弟郁皆伯父母所养。稍长,好读书,不烦于师。年二十一,与弟郁同来举进士。其二年,既得之矣,会有司出赋题,德宗不悦,宰相喻使减人数,故公与十余人皆黜。公以伯父母无子,即日归养于苏州,使其弟留以卒业,由是孝慈之名,称于朋友间。以处士起,佐江西、宣歙、浙东三府,得试挍书协律郎。

  元和九年拜右拾遗,上疏请各令观察便充本道盐铁使,场监之任,悉归州县,罢去管榷吏,以除百姓之患。十年,盗杀宰相,御史中丞伤以免,公疏请贬京兆尹,杀捕盗吏,事皆不行,君子壮之。累奏时病,有不合上意者,贬为兴元府仓曹参军。三年复征入为监察御史,改京兆府司录参军,迁殿中,寻加史馆修撰,入省为都官员外郎,修史如前。出刺韶州,复入虞部、左司二员外,得郎中,数月迁权知谏议大夫。敬宗御丹凤门,大赦改元,宦官殴伤鄂县令崔发于鸡竿下,公疏请取其首为者杀之以正法。

  宝历元年改御史中丞。殿中王源植贬韶州司马,公面谏其屈,不得请,凡五上疏,自请罢去,敬宗不许。上即位,迁二部侍郎。大和元年八月,以为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等使兼御史中丞。公疮发于背,不克入谢。病二旬,九月壬子,以疮卒,年五十三。天子为之废朝,赠右散骑常侍。有子孟常,生九岁矣。夫人京兆韦氏,给事中贞伯之女,未仕而夫人卒。十月壬午,其侄庠以公之丧归祔河南之寿安甘泉乡先公墓次,以十月己酉窆。铭曰:

  人之有生,莫不皆死。曰长曰短,相望其几。
  短不足伤,长不足恃。要归于尽,孰有彼此。
  公寿何迫,百年中止。丧车东去,托骨山趾。
  室无妻哭,祭有稚子。今名不忘,曷其有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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