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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八五


  从孙树宝言,辛亥冬与从兄道原,访戈孝廉仲坊。见案上新诗数十纸,中有二绝句云:

  “到手良缘事又违,春风空自锁双扉。人间果有乘龙婿,夜半居然破壁飞。”

  “岂但蛾眉斗尹邢,仙家亦自妒娉婷。请看搔背麻姑爪,变相分明是巨灵。”

  皆不省所云。询其本事。

  仲坊曰:“昨见沧州张君辅,言南皮某甲,年二十余未娶。忽二艳女夜相就,诘所从来,自云:‘是狐。以夙命当为夫妇,虽不能为君福,亦不至祸君。’某甲眈昵其色,为之不婚。有规戒之者,某甲谢曰:‘狐遇我厚,相处日久,无疾病,非相魅者。且言当为我生子,于似续亦无害,实不忍负心也。’后族众强为纳妇,甲闻其女甚姣丽,遂顿负旧盟。迨洞房停烛之时,突声若风霆,震撼檐宇,一手破窗而入,其大如箕,攫某甲以去。次日,四出觅访,杳然无迹。七八日后,有数小儿言某神祠中有声如牛喘。北方之俗,凡神祠无庙祝者,虑流丐栖息,多以土墼墐其户,而留一穴置香炉。自穴窥之,似有一人裸体卧,不辨为谁。启户视之,则某甲在焉。已昏昏不知人矣。多方疗治,仅得不死。自是狐女不至,而妇家畏狐女之报,亦竟离婚。此二诗记此事也。”

  夫狐已通灵,事与人异。某甲虽娶,何碍倏忽之往来?乃逞厥凶锋,几戕其命,狐可谓妒且悍矣。然本无夙约,则曲在狐;既不慎于始而与约,又不善其终而背之,则激而为祟,亦自有词。是固未可罪狐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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