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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七


  奴子魏藻,性佻荡,好窥视妇女。一日,村外遇少女,似相识而不知其姓名居址,挑与语,女不答而目成,迳西去。藻方注视,女回顾若招,即随以往。渐逼近,女面癠小语曰:“来往人众,恐见疑。君可相隔小半里,俟到家,吾待君墙外东屋中。枣树下系一牛,旁有碌碡者,是也。”

  既而渐行渐远,薄暮,将抵李家洼,去家二十里矣。宿雨初晴,泥将没胫,足趾亦肿痛。遥见女已入东屋,方窃喜,趋而赴。女方背立,忽转面,乃作罗刹形,锯牙钩爪,面如靛,眼睒睒如灯,骇而返走。罗刹急追之,狂奔二十余里。至相国庄,已届亥初,识其妇翁门,急叩不已,门甫启,突然冲入,触一少女仆地,亦随之仆。诸妇怒噪,各持捣衣杵乱捶其股。气急不能言,惟呼:“我!我!”

  俄一媪持灯出,方知是婿,共相惊笑。次日,以牛车载归,卧床几两月。当藻来去时,人但见其自往自还,未见有罗刹,亦未见有少女,岂非以邪召邪,狐鬼趁而侮之哉?先兄晴湖曰:“藻自是不敢复冶游,路遇妇女必俛首,是虽谓之神明示惩可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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