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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七


  青县农家少妇,性轻佻,随其夫操作,形影不离。互相对嬉笑,不避忌人,或夏夜并宿瓜圃中。皆薄其冶荡。然对他人,则面如寒铁。或私挑之,必峻拒。后遇劫盗,身受七刃,犹诟詈,卒不污而死。又皆惊其贞烈,老儒刘君琢曰:“此所谓质美而未学也,惟笃于夫妇,故矢死不二;惟不知礼法,故情欲之感,介于仪容,燕昵之私,形于动静。”

  辛彤甫先生曰:“程子有言,凡避嫌者,皆中不足。此妇中无他肠,故坦然迳行不自疑。此其所以能守死也。彼好立崖岸者,吾见之矣。”

  先姚安公曰:“刘君正论,辛君有激之言也。”

  后其夫夜守豆田,独宿团焦中,忽见妇来,嬿婉如平日,曰:“冥官以我贞烈,判来生中乙榜,官县令,我念君不欲往,乞辞官禄为游魂,长得随君,冥官哀我,许之矣。”

  夫为感泣,誓不他偶。自是昼隐夜来,几二十载。儿童或亦窥见之。此康熙末年事,姚安公能举其姓名居址,今忘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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