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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申十月纪


  大清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,定鼎燕京。

  十月乙卯朔,吏部尚书徐石麒罢。马士英欲用张捷,使陆朗、黄耳鼎连疏诋之,遂致仕去;捷因署部事。周延儒子奕封乞恩免赃,马士英拟旨:“奕封赦免罪辅赃贿,系亲弟正仪指骗;正仪既故,未完赃六万着于汪曙名下追入。”曙系徽商,最富;士英先年假贷不应,故恨之也。

  初二(丙辰),禁诸臣酬接宴会;马士英、阮大铖、刘孔昭、朱国弼仍每夕醵饮为常。起梁云构添设兵部右侍郎、钱元悫太仆少卿。百户魏楝等自言扈卫劳,各升一级。淮漕米缴纳每担加尖一斗二升。

  初三(丁巳),命铸“宏光钱。”

  初四(戊午),应天府尹禳旱。减吴昌时赃银十之五。锦衣冯可宗捕得江阴知县行贿王李沽者;马士英为之请,诏勿问。马士英欲起用蔡奕琛、杨维垣,恐物论不容,乃趋一大僚荐之;荐词有“魁垒男子”语。奕琛不善,飏言于朝曰:“我自宜录用,何藉某之荐牍诮我。”闻者鄙笑之。

  初五(己未),张孙振补四川道御史。

  初七(辛酉),遣内官孙元德往浙、直、闽三处催金花缎价一应年额、商关税银、两浙盐储随解。赐北京死节太监王承恩等九人赠谥、祭葬、予荫有差。命于杭州选淑女。

  初八(壬戌),刘泽清举用文臣黄国琦。

  初十(甲子),楚抚何腾蛟加兵部右侍郎。抄没朱一冯家私。凤阳地震(丙寅再震)

  十一(乙丑),户科陆朗论徐石麒贪邪,即王思任为赵之龙所荐何得擅置察中?

  十三(丁卯),张捷选授中书多人,又题监纪、通判、推官多人。张有誉言御用需迫,请差内员各处催征。

  十四(戊辰),令崇王次子爚寓温州。

  十五(己巳),南和伯方一元概为贼戮诸公侯伯十五人请恤。照磨张明弼奏周镳险恶。何楷兼工部左侍郎。

  十六(庚午),职方杨文骢请宏佛教,以扶王化。监生蒋佐上《累朝实录》。

  十七(辛未),戴英补兵科给事中、张采精缮员外郎。刑科梁某奏周仲涟卑污无耻,命提问;御史郑泰、李乔素着清能,复官。盖仲涟于贼入京时削发潜遁,不受伪辱;而乔则在疆弃城,严逮逃匿者。

  十八(壬申),张捷升吏部尚书,彭遇颽改御史。遇颽敢为大言,谓马士英曰:“岳飞言大误!文官若不爱钱,高爵、厚禄何以劝人?武臣必惜死养其身,以有待。”

  十九(癸酉),丁魁楚总督两广。管绍宁请予行人谢于宣祭葬;盖被贼追赃夹死者。

  二十一(乙亥),张秉贞巡抚浙江。勒王永吉驻徐州。戚臣李诚臣奏《要典》始末。

  二十二(丙子),停冬至郊祀。颁户部印单给州县实填赎锾。

  二十三(丁丑),解学龙刑部尚书、陈盟吏部左侍郎、杨维垣通政使。阮大铖奏雷縯祚不忠不孝;下法司严讯。河南劝农尚书丁启睿罢。

  二十四(戊寅),御史霍达巡漕。命停今年决囚。

  二十五(己卯),张凤翔复尚书,管侍郎事。

  二十六(庚辰),复以黄耳鼎为御史。

  二十七(辛巳),鸿胪寺少卿高梦箕北来复任,谢恩。

  二十八(壬午),赠故祭酒许士柔詹事。士柔常熟人,与文震孟、倪元璐同年友善,正谊相勖;温体仁恶之,阻其入阁。摘其旧撰高攀龙诰语,降调之;朝论共愤。至是,吏、礼部为请命,照四品例全给。

  二十九(癸未),谕吏部:“郝明征原非行贿,准复原官。”

  三十(甲申),张作楫提督四夷馆。张孙振追劾吴甡、郑三俊、刘宗周、祁彪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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