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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鑑卷十三


  文帝元年 趙佗以兵威財物賂遺閩越、西甌、駱,役屬焉。

  史炤《釋文》曰:顔師古謂駱役爲駱越。余按師古《註》:西甌卽駱越也,未嘗以駱役爲駱越。蓋閩、越是一種,西甌、駱是一種。役屬者,役使而服屬之。

  二年 太僕見馬遺財足,餘皆以給傳置。

  史炤《釋文》曰:置者,置郵也,以其居符傳之所,故謂之傳置,猶傳舍也。余謂傳置卽驛傳之傳,非符傳之傳。炤言置郵,是也;言符傳之所,非也。此其誤,猶十一卷高祖五年釋「田横乘傳」之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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