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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鑑卷一


  周威列王二十三年 智伯求蔡皋狼之地於趙襄子。

  史炤《釋文》曰:皋狼,春秋蔡地,後爲趙邑。〈海陵本、費本同。〉余按春秋之時,晉、楚爭盟,晉不能越鄭而服蔡。三卿分晉,韓得成皋,因以幷鄭。時蔡已爲楚所滅,鄭之南境亦入于楚,就使皋狼爲蔡地,趙襄子安得而有之!《漢書·地理志》,西河郡有皋狼縣,又有藺縣。漢之西河,春秋以來皆爲晉土,而古文「藺」字與「蔡」字近,或者「蔡」字其「藺」字之訛歟?

  安王十三年 齊田和、魏文侯、楚人、衞人于濁澤。

  史炤《釋文》曰:濁,水名。按《漢志》,濁水出齊郡廣縣嬀山。〈海陵本、費本同。〉余謂《釋文》誤矣。《史記》書齊、魏濁澤之,徐廣《註》云:長社有濁澤。又酈道元《水經註》曰:皇陂水出胡城西北。胡城,潁陰縣之狐人亭也。皇陂,古長社縣之濁澤也。史炤縱不能遠考《水經註》,亦不能近考《史記註》乎?八十四卷晉惠帝元寧元年「濁澤」註,誤與此同。海陵本、費氏本則又爲炤所誤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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