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胡三省 > 通鉴释文辩误 | 上页 下页
通鉴卷一百六


  十年 慕容农、慕容麟共攻翟眞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翟,徒历切,姓也。余按上卷八年,翟斌起兵赴燕王垂。翟眞者,斌之兄子也。照于翟斌之翟音直格切,至翟眞之翟乃徒历切,读者将安所适从乎!要之,诸翟出于丁零,丁零,狄也;狄,与翟同,从徒历切为是。

  氐啖青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啖青,氐羌名,徒滥切。〈海陵本同。〉余按氐自是氐,羌自是羌,二种也。史明言氐啖青,而谓之氐羌名,缪矣!《韵书》:啖,姓,音徒览翻。徒滥切非。后一百九卷安帝隆安元年,照又以啖铁为武都氐羌名,其缪亦犹是也。

  苻登刻鉾、铠为“死休”字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鉾,剑端也。〈海陵本同。〉余按照释以丁度《集韵》为据也。但剑端以刺人,非可刻字。古人多以兠鍪为头牟。隋杨玄感反于黎阳,取帆布为牟甲,谓为头牟与甲也。后人因头牟以铁为之,遂旁加“金”耳。鉾、铠,犹言牟、甲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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