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胡三省 > 通鉴释文辩误 | 上页 下页
通鉴卷七十三


  青龙三年 帝好土功,旣作许昌宫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许昌,汉颍川长社邑,献帝都之;魏文帝改曰许昌,明帝于此建宫。〈海陵本同。〉余按两《汉志》,颍川郡有长社县,又有许县。汉献帝都许,魏文帝命曰许昌。许昌与长社自是两县,历晋至隋、唐皆然,乌得以许昌为长社邑哉!

  景初元年 时有诏录夺士女前已嫁为民妻者,还以配士人,又简选其有姿首者,内之掖庭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掖庭,卽宫中永巷也,后改为掖庭。余按《汉书音义》,永巷,宫中之长巷也。《前汉书·百官表》,少府属官,有黄门、钩盾、尚方、御府、永巷、内者、宦者七官令、丞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永巷为掖庭。此特言官名更改,以永巷令为掖庭令耳。吕后囚戚夫人于永巷,成帝送刘辅于掖庭秘狱。自汉初以来,凡为是官者,掌理后宫有罪者;今简士女而内之掖庭,固不可以此为释也。韦昭曰:在掖门内,谓之掖庭。此固可以言之于此。宫掖二字,人通言之,盖居者谓之宫,附左右者谓之掖;内之掖庭,未得班于六宫也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