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胡三省 > 通鉴释文辩误 | 上页 下页
通鉴卷十八


  元光三年 田蚡奉邑食鄃。

  海陵本《释文》曰:鄃,音俞。余按《汉书音义》:鄃,音输。音俞非。

  五年 关益斥,西至沫、若水,南至牂柯为徼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谓以木、石、水为界也。西南之徼,犹北方之塞。〈费本同。〉余按史照盖因颜师古注《邓通传》而为之说。《邓通传》曰:人有告通盗出徼外铸钱。师古《注》云:东北谓之塞,西南谓之徼。塞者以障塞为名,徼者取邀遮之义。然余考《汉书·匈奴传》,单于请罢边备塞吏卒,侯应上议曰:“孝武攘匈奴于幕北,建塞徼,起亭隧,筑外城,列屯戍而守之。”是北方之塞亦谓之徼也。《朝鲜传》曰:朝鲜属辽东外徼。是东方之塞亦谓之徼也。师古殆考之未精详,而史照又依以为说。而所谓以木、石、水为界者,亦本于侯应之议。应之议曰:“起塞以来或,因山岩石木柴僵落,溪谷水门,稍稍平之,卒徒筑治。”此正言建塞徼于北方以备匈奴者也,岂特西南谓之徼哉!直言徼以邀遮为义,岂不简而当乎!

  元朔二年 蓼侯孔臧。

  史照《释文》曰:蓼,音六,邑名,属六安国。余按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六县、蓼县皆属六安国。春秋文五年,楚灭蓼及六,皆皋陶后也。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:蓼,音了。未尝有六音。海陵本亦因史照而误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