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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封县尉卢殷墓志


  元和五年十月日,范阳卢殷以故登封县尉卒登封,年六十五。君能为诗,自少至老,诗可录传者,在纸凡千余篇。无书不读,然止用以资为诗。与谏议大夫孟简、协律孟郊、监察御史冯宿好,期相推挽,卒以病不能为官。在登封尽写所为诗,抵故宰相东都留守郑公余庆。留守数以帛米周其家,书荐宰相,宰相不能用,竟饥寒死登封。

  将死,自为书告留守与河南尹,乞葬己。又为诗与常所来往河南令韩愈曰:“为我具棺。”留守尹为具凡葬事,韩愈与买棺,又为作铭。十一月某日,葬嵩下郑夫人墓中。

  君始娶荥阳郑氏,后娶陇西李氏。生男辄死,卒无子。女一人,学浮屠法,不嫁,为比丘尼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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