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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慎墓志铭


  中宪大夫山西按察司副使寇公墓志铭

  天启六年,寇公为苏州知府,炎武年十四,以童子试见公,被一言之奖。于今五十有四年,而始得至同官拜公于墓下。其年二月某日,公之次子泰徵迁公之兆,改葬于县东南之义兴原,而属余为之铭。余苏人也,公之遗事在于苏,救一方之困,而定仓卒之变,为余所目见者,不可以无述。往者熹庙之时,太监魏忠贤擅政。苏松道参政朱童蒙者,以杖杀不辜为苏人所譁,具文称病。巡抚周公起元疏劾,得旨:巡抚削职为民,擢童蒙为太仆寺少卿。俾之修怨于东林,而斥逐异己,此党祸所由起也。乃公之守苏也,未期月而遭水灾,米斗至银二钱四分。公乘舟出郊,劝民兴工筑圩,以食农民。复至阊门河干,立转般客货之法,以食市中游手之民。城中机户数千人,以年荒罢织,适宣大、延绥、甘肃遣官赍银数万互市缎匹,公又设法俵散督之织造,以食业机之民。涂无饿殍而人心帖然,则民固已诵公之德矣。奉旨徵漕,而大水之后,粒米无出,百姓嚣然。巡抚既去,州县官并以朝觐赴京。公行香至城隍庙,万人群拥而呼。公问之曰:“尔何为者?”

  皆跪告曰:“漕米无从得尔。”

  公曰:“奈京仓告匮,尔辈亦有晓事者,顾策将安出?”

  众曰:“惟明公为民请命!”

  公曰:“三百亩以上纳米,三百亩以下折银,可乎?”

  众稽首曰:“敢不竭力以从。”

  公乃亲巡属县,限以期会,而手自计之,尚亏额万余石。乃括任内赎锾公费及移借帑金,招商给帖入楚买米,兑军上船陆续至江。而巡漕御史受内指,以疏请折漕四分为前抚罪,并欲陷公,驳称米色不一,勒停江口。公亲往争之曰:“罪在知府,何与军民?且吴中无米,自楚买之,安得一色?愚不知太仓之米果皆一色乎?”

  御史辞屈。又廉知公清正,无可罪,乃许其过江。而民既诵公之德,且服公之才略矣。于是六年春,织造太监李实疏论前抚周公及周宗建、缪昌期、周顺昌、高攀龙、李应昇、黄尊素六人,欺君蔑旨,结党惑众,阻挠上供。奉旨差锦衣校尉逮捕。顺昌,吴县人也,为吏部文选司员外,素清介。士民皆愤懑不平。校尉之来,复多横索。三月辛酉,抚按等官至校尉所居西察院宣旨,有生员王节等数十人具呈率吁,百姓各执香随之,至万余人。抚按二院不能禁。校尉称旨驱之,众曰:“尔奉魏忠贤之命,焉得称旨?”

  直趋上堂擒校尉,群殴之,毙一人。抚按逃入溷厕。公挺身入,从容语曰:“今日周吏部赴京,未必便死。汝等作此举动,反贻之害。不如各散归家,本府与上台计,具疏保救,庶或可全。”

  至日晡时,众始退。公命医疗其伤者,以兵守之。而驿丞奔告:有校尉往浙江者,舟至胥门外,索供应,众共击之,火其舟。公亟出城慰谕,校尉匿舵尾下,幸不死,具衣冠送之出境。然苏人之围守校尉及周吏部者,街巷之间,千百为群,屯聚不解。而抚按亦以兵自卫。公知抚按素与织监善,说之令求解于忠贤。疏中委曲其事,而阴具舟于河。数日天雨,围者少怠,公亲往西察院谓校尉曰:“可去矣!”

  餽之赆并死者之槥,宵行送之出境。然后宣旨令周吏部就逮入京,而兵守空署如故。越一日,众始知已行,而惧罪仍屯不解。公密詗得首事者颜佩韦等五人,以他事摄之下狱。乃榜曰:罪人已得,余无所问。于是一麾而散。二院解严,各归衙视事。而前疏亦下,责擒首恶而已。于是同二府推官审,拟斩二人戍三人。狱上,有旨:五人俱枭示。抚按命公监刑,五人稽首谢曰:“吾等激于公义,累明公矣!”

  遂慷慨就戮。先是忠贤得织监密报,惧激吴民之变,徬徨累日。及抚按疏上,但谓从役李国柱踏伤偶死。阁臣亦言国体所係,不可播闻,遂依之。票旨得不深究,而缇骑自此亦不更出。然其所以周旋上下之间,化大事为小事者,公一人之力也。嚮非公平日之恩素结于民心,当此众怒如水火之时,焉知不激之挺而走险,以成意外之患耶!然宵人皆以公为前抚周公所厚,适旨下勘御史周宗建赃罪,公坐以旷官溺职,第追夺其俸。忠贤怒,持之不下,而于他疏批曰:“近日府官扶同,以俸作赃,明是侮朕。”

  公自度不免,会丁继母忧,解官归。不数月而忠贤败,使再迟之期年,公之得罪亦未可测也。

  按状:公讳慎字永修,其先自山西之榆次徙中部,再徙同官。祖嘉谏,肃府审理。父遵孟,文县教谕。公中万历四十四年进士,历刑部浙江司工部营缮司主事员外,迁虞衡司郎中,迁苏州知府。丁继母及父忧,崇祯元年服阕,补广平知府。在任三月,迁山西按察司副使,昌平兵备,奉勅监军。以前任苏州工部钱粮未完,降佥事,分巡冀宁,勦贼有功。敌入山西,陷崞县,公守宁武拒之甚力,颇有斩获。迁山西布政使参议,分守朔州。

  以崇祯八年乞休,时年五十有八。而同官先为贼所残,公归,乃卜居山寨。又八年,李自成陷长安,被执,幽于秦府。贼有知公清官,薄其追饷,放归。优游林下,读书自娱者二十七年。

  以四月八日无疾而逝,年九十有三。

  配习氏,惟孝克勤,能相夫子,以成厥家,封恭人。先公十年卒,年八十有二。

  子二人:瑞徵、泰徵,孙十二人,曾孙十人,元孙十二人,公及见元孙而没。惟公治剧定变,有叔敖、子产之风。若其七岁丧母,而哀毁如成人。迎父丧于文县,冒干戈而以柩返。捐金以济三党之阨,赈里人之饥,其善行不能尽述。而余尝至关中,一寓书于公。时公年垂九十,犹细书手答,至二百余言,其恭也如是。铭曰:

  廉而劲,才而正。
  一方之人知其爱利百姓。
  是以当事变之来,片言而定。
  宜其寿考且康,而子孙蕃盛。
  新卜斯原,既安既靓。
  是公之所以返于真,以复其性者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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