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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谷


  《春秋·庄三十二年》:“城小谷。”《左氏传》曰:“为管仲也。”盖见昭公十一年,申无宇之言曰:“齐桓公城,而肯管仲焉,至于今赖之。”而又见《信二年》经书“城楚丘”之出于诸侯,谓仲父得君之专,亦可勤诸侯以自封也。是不然。仲所居者 谷也,此听城者小谷也。《春秋》有言谷,小言小者,《庄二十三年》:“公及齐侯遇于谷。”《僖二十六年》:“公以楚帅伐齐,取谷。”《文十七年》:“公及齐侯盟于谷。”《成三年》:“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 谷。”四书“谷”而一书“小谷”,别于谷也。范宁谷:“小谷,鲁地。”

  然则城小谷者,内城也,故不系之齐,而与管仲无与也,汉高帝以鲁公礼葬项羽于谷城,即此鲁之小谷。而注引《皇览》,以为东郡之 谷城,与留候所葆之黄石同其地,其不然明矣。《春秋秋发微》曰:“曲阜西北有小谷城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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