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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经为吏


  汉武帝从公孙弘之议,下至郡太守卒史,皆用通一艺以上者。唐高宗总章初,诏诸司令史,考满者限试一经。昔王粲作《儒吏论》,以为先王博陈其教,辅和民性,使刀笔之吏皆服雅训,竹帛之儒亦通文法,故汉文翁为蜀郡守,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,亲自饬厉,遣诣京师,受业博士,后汉奕巴为桂阳太守,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,程试殿最,随能升授。吴顾邵为豫章太守,小吏资质佳者,辄令就学,择其先进,擢置右职。而梁任昉有厉吏人讲学诗。然则昔之为吏者,皆曾执经问业之徒,心术正而名节修,其舞文以害政者寡矣。东京之盛,自期门羽林之士,悉令通《孝经》章句。

  贞观之时,自屯营飞骑,亦给博士,使授以经。有能通经者,听得贡举。小人学道,则易使也。岂不然乎?《周官·太宰》:“乃施典于邦国,而陈其殷,置其辅。”后郑氏曰:“殷,众也。谓众七也。辅,府吏,庶人在官者。”夫庶人在官而名之曰辅,先王不敢以厮役遇其人也,重其人则人知自重矣。

  欧阳公《集古录·晋南乡太守碑阴》:“官属何其多邪,盖通从史而尽列之,当时犹于其问取士人,故吏亦清修,其势然尔。”

  《元史·顺帝纪》:“至正六年四月,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属,于午后讲习经史。”其时朝纲己弛,人心将变,虽有此令,而实无其益。是以《太祖实录》言:“科举初设,上重其事,凡民间俊秀子弟,皆得预选。惟吏胥心术已坏,不许应试。”

  又诏:“凡选举,毋录吏卒之徒。”

  然而尝与群臣言,元初有宪官疾,吏往候之。宪官起,扶杖而行。因以杖授吏,吏拱手却立不受。宪官悟其意,他日见吏谢之。吏曰:“某为属吏,非公家僮,不敢避劳虑,伤理体。”是则此辈中未尝无正直之人,顾上所以陶熔成就之者何如尔。

  陆子静尝言:“古者无流品之分,而贤不肖之辨严;后世有流品之分,而贤不肖之辨略。”能于分别之中而寓作成之意,庶乎其得之矣。

  《大明会典》“洪武二十六年,定凡举人出身,第一甲第一名从六品,第二名,第三名正七品,赐进士及第;第二甲从七品,赐进士出身;第三甲正八品,赐同进士出身。”而一品衙门提控,正七品出身;二品衙门都吏,从七品出身;一品、二品衙门掾史、典吏,二品衙门令史,正八品出身,其与迸士不甚相远也。后乃立格以限其所至,而吏员之与科第高下天渊矣,故国初之制,谓之三途并用。荐举,一途也;诏罢举保经明行修及贤良方正,以言者谓其奔竞冗滥,无稗实用也,进士监生,一途也;吏员,一途也。或以科与贡为二途,非也永乐七年,车驾在北京,命兵部尚书署吏部事方宾,简南京御史之才者召来,宾奏御史张循理等二十八人可用。上问其出身,宾言循理等二十四人由进士、监生,洪秉等四人由吏。上曰:“用人虽不专一途,然御史,国之司直,必有常识,达治体,廉正不阿,乃可任之。若刀笔吏,知利不知义,知刻薄不知大体,用之任风纪,使人轻视朝廷。”遂黜秉等为序班,谕自今御史勿复用吏。流品自此分矣。

  宣德三年三月丙戌,敕谕吏部:“往时选用严慎,吏员授官者少。比年吏典考满岁以千计,不分贤否,一概录用,廉能几何?贪鄙塞路,其可不精择乎。”苏州况钟、松江黄子威二郡守,并有贤名,而徐烯、万棋皆累官至尚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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