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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


  欧阳永叔作《唐书·地理志》,凡一渠之开,一堰之立,无不记之。其县之下实兼河渠一志,亦可谓详而有体矣。盖唐时为令者犹得以用一方之财,兴期月之役。而志之所书,大抵在天宝以前者居什之七,岂非太平之世,吏治修而民隐达,故常以百里之官而创千年之利;至于河朔用兵之后,则以催科为急,而农功水道有不暇讲求者欤?然自大历以至咸通,犹皆书之不绝于册。而今之为吏,则数十年无闻也已。水日乾而土日积,山泽之气不通,义焉得而无水旱乎?崇帧时,有辅臣徐光启作书,特详于水利之学。而给事中魏呈润亦言:“《传》曰‘雨者,水气所化’,水利修亦致雨之木也。夫子之称禹也曰:‘尽力乎沟洫。’而禹自言亦曰“‘后畎浍,距川。’古圣人有天下之大事,而不遗乎其小如此。自乾时著于齐人,枯济徵于王莽,古之通津巨读,今日多为细流,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,年年告病矣。”

  划门县,今之河津也。北十里有瓜谷山堰,贞观门观十年筑。东南二十三里有十石垆渠,二十三年,县令长孙恕凿,溉田良沃,亩收十石。西二十一里有马鞍坞渠,亦恕所凿。有龙门仓,开元二年置,所以贮渠田之人,转般至京,以省关东之漕者也。此即汉时河东太守番系之策。《史记·河渠书》所谓“河移徙,渠不利田者不能偿种。”而唐人行之,竞以获利。是以知天下无难举之功,存乎其人而已。谓俊人之事必不能过前人者,不亦诬乎。

  唐姜师度为同州刺史,开元八年十月,诏曰:“昔史起溉漳之策,郑、白凿径之利,自兹厥后,声尘缺然。同州刺史姜师度,识洞于微,智形未兆。匪躬之节,所怀必罄;奉公之道,知无不为。顷职大农,首开沟洫。岁功犹昧,物议纷如。缘其忠款可嘉,委任仍旧。暂停九列之重,假以六条之察。白藏过半,绩用斯多。食乃人天,农为政本。朕故兹巡省。不惮祁寒,将申劝恤之怀,特冒风霜之弊。今原田弥望,吹浍连属,由来榛棘之所,遍为秔稻之川,仓庾有京坻之饶,关辅致亩金之润。本营此地,欲利平人,缘百姓未开,恐三农虚弃,所以官为开发,冀令递相教诱,功既成矣,思与共之。其屯田内先有百姓注籍之地,比来别人作主,亦量准顷亩割还。其官屯熟田,如同州有贫下欠地之户,自办功力能营种者,准数给付,馀地且依前官取。”

  师度以功加金紫光禄大夫,赐帛三百匹。读此诏书,然后知“无欲速”,“无见小利”二言,为建功立事之本。孙叔敖决期思之水,而灌零娄之野,庄知其可以为令尹也。魏襄王与群臣饮酒,王为群臣祝曰:“令吾臣皆如西门豹之为人臣也。”史起进曰:“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,邺独二百亩,是田恶也。漳水在其旁,西门豹不知用,是不智也。知而不兴,是不仁也。仁智,豹未之尽,何足法也。”于是以史起为邺令,引漳水溉邺,以富魏之河内。

  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元初二年正月,修理西门豹所分漳水为支渠,以溉民田。”则指此为西门豹所开。为人君者,有率作兴事之勤,有授方任能之略,不患无叔敖、史起之臣矣。

  《汉书》:“召信臣为南阳太守,为民作水,约束刻石,立于田畔,以防纷争。”此今日分水之制所自始也。

  洪武末,遣国子生人才分诣天下郡县,集吏民,乘农隙修治水利。二十八年,奏开天下郡县塘堰凡四万九百八十六处,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,破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。此圣祖勤民之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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