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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州


  宋叶适言:“五代之患,专在藩镇。艺祖思靖天下,以为不削节度,则其祸不息。于是姑置通判,以监统刺史而分其柄。命文臣权知州事,使名若不正、任若不久者,以轻其权。监当知榷税,都监总兵戎,而太守者块然徒管空诚,受词诉而已。诸镇皆束手请命,归老宿卫,昔日节度之害尽去。而四方万里之远奉尊京城,文符朝下,期会夕报,伸缩缓急,皆在朝廷矣。”是宋初本有刺史,而别设知州以代其权。后则罢刺史而专用知州,以权设之名为经常之任矣。

  《新唐书》:“元和初,李吉甫为相。病方镇强恣,为帝从容言,使属郡刺史得自为政,则风化可成。帝然之,出郎吏十余人为刺史。”宋祖之以京官临制州县,盖赵公开其端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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