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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入兆域


  《冢人》:“凡死于兵者,不入兆域。”注:“战败无勇,投诸茔外以罚之。”《左氏》赵简子所谓:“桐棺三寸,不设属辟。素车朴马,无入于兆。”

  而《檀弓》死而不吊者三,其一曰畏,亦此类也。若敝无存死,而齐侯三禭之,与之犀轩与直盖而亲推三之,童汪踦死。而仲尼曰:“能执干戈以卫社稷,可无殇也。”岂得以此一概。隋文帝仁寿元年,诏曰:“投生殉节,自古称难。陨身王事,礼加二等。而世俗之徒不达大义,致命戎旅不入兆域,亏孝子之意,伤人臣之心。兴言念此,每深愍叹。且入庙祭祀并不废阙,何至坟茔独在其外?自今以后,战亡之徒宜入墓域。”可谓达古人之意。

  又考晋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原,而有阳处父之葬,则得罪而见杀者,亦未尝不入兆域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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