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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萧直墓志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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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故给事中赠吏部侍郞萧公墓志铭(并序) 公讳直,字正仲,梁长沙王懿七代孙,有唐御史中丞、临汝郡守谅之孟子。聪秀英达,忠敏孝敬,志强体和,才方而圆。果于从政,当断不惑,有妙用明识,足以济众利物。与朋友然诺,见于一贵一贱之际。十岁能属文,工书。十三游上庠,十七举明经上第,名冠太学。二十余,以书记参朔方军事。中丞府君之遇谗谪居也,公亦播迁汉东,移尉谷熟。 至德二年,乃由廷尉评授监察御史,历河南府户曹、京兆府司录参军。其后骤升尚书户部、库部、司勋、吏部四曹郞,自殿中进兼侍御史中丞、徐州刺史。广德元年中,一岁四迁,更七职,朝廷难奉使之选,谓“非公莫可”故也。 永泰元年,拜太子左庶子。大历三年,授给事中。前后居官二十,辟书记、支使、判官、副使、行军司马、贰使臣之车者八,岀入冠柱后、惠文冠者六。所从之主,则朔方元帅张怀钦、汴州刺史李彦允、扬州刺史李成式、户部尚书李公峘、故相国今户部侍郞第五公琦、今相国黄门侍郞王公缙、中书侍郞元公载其人也。当乾元、上元中,大憝未静,王室之安危,唯方面藩镇是瞻。公所佐之府,必以忠力主画,疑谋危事,谈笑而决,刀笔之所加,应机成务,谈者称其多才。 初,公居先公夫人之丧,外除犹毁,其后母弟立卒,公期不绝哭,再期悬不乐,〔吴本作“不悬乐”〕食不肉,谈者高其孝友。人缓急大小之请,必储必副,内姻外姻与所知之丧,必匍匐而救之,赗唅加于人一等,谈者服其仁爱。至是与为庶子,给事黄门,岀入两宫,优游三公间,皆得其欢心,方谓六卿九伯之位可坐而拾,命不我与,天孤人望。 岁在丁酉二月二日,终于静安里正寝,春秋四十六。谈者叹其名与位与才与时四者皆并,独寿不至,时辈以为痛。三月二十五日,诏赠吏部侍郞。嗣子筞、密、莒,羸然衔哀,奉丧来归。冬十月甲午,卜葬于洛阳龙门冈先中丞茔之左,礼也。先其期,论譔功烈,以墓铭乞其父友,孝也。余欲塞其孝思之诚,故录其实,不华其文。铭曰: 天地气和,灵芝吐葩。德善下钟,才子承家。 为言为行,是构是荷〔平声〕天子谓公,济美忠文。 骆马铁冠,俾佐使臣。周爰海隅,抚循斯民。 往践诸曹,亦倅戎车。一麾岀守,言隼其旟。 乃推铜楼,复登明庐。竹花梧叶,栖食兹始。 曷云不淑,今也遄已。万里可到,中途而止。 逝者如斯,化往莫留。瑶林琼树,零落山邱。 匪石之贞,曷纪德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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