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独孤及 > 毗陵集 | 上页 下页 |
| 景皇帝配昊天上帝议 |
|
|
|
谨按《礼经》:“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。”凡受命始封之君,皆为太祖。继太祖以下六庙,则以亲尽迭毁。而太祖之庙,虽百代不迁,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也。故受命于神宗,禹也,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;缵禹黜夏,汤也,而殷人郊喾而祖契;革命作周,武王也,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。则明自古必以首封之君配昊天上帝。 惟汉氏崛起丰沛,丰公、太公皆无位无功德,不可以为祖宗。故汉以高皇帝为太祖,其先细微故也,非足为圣代法。伏惟太祖景皇帝,以柱国之任,翼周弼魏,肇启王业,建封于唐。高祖因之,遂以为有天下之号,天所命也。亦犹契之封商,后稷之封邰。禘郊宗祖之位,宜在百代不迁之典。郊祀太祖,宗祀高祖,犹周之祖文王而宗武王也。今若以高祖创业,当跻其祀,是弃三代之令典,遵汉氏之末制,黜景皇帝之大业,同于丰公、太公之不祀,返古违道,罪孰甚焉! 夫追尊景皇帝,庙号太祖,高祖、太宗,所以崇尊尊之礼也。时更七圣,载经二百,名臣硕儒,备经讨论,未尝有献同异于宗庙。今将议其全典,变更先圣制度,曷知其可?若配天之位既易,则太祖之号宜废。祀之不修,庙亦当毁,尊祖报本之道,其坠于地乎?汉制:“擅议宗庙,以大不敬论。”今武德、贞观之宪章未改,国家方将敬祀事以和神人,禘郊之间,恐非所宜言。谨稽《礼》之旧文,参诸夏、殷、周、汉故事,配食天帝之制,请仍旧典。谨议。 |
| 梦远书城(my285.pro) |
|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