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陈寅恪 > 元白诗笺证稿 | 上页 下页 |
| 八一 |
|
|
|
▼黑潭龙 《韩昌黎集》卷五有《炭谷湫祠堂》五言古诗一首,题下注引欧本云: 在京兆之南,终南之下,祈雨之所也。南山秋怀诗皆见之。 又引陆长源《辨疑志》云: 长安城南四十里有灵母谷,俗呼为炭谷。 又引宋敏求《长安志》略云: 炭谷在万年县南六十里,澄源夫人湫庙在终南山炭谷。 乐天此篇所咏黑潭之龙祠,岂即昌黎诗所咏炭谷湫之龙祠耶?考元和四年之春,京畿实有旱灾(详《杜陵叟》篇所论),则此篇所摹写龙祠享祭之盛,当为乐天亲有闻见者也。 此篇小序云: 疾贪吏也。 颇疑此篇之作,殆受元微之于元和四年使东川按故东川节度使严砺罪状事(详《长恨歌笺证》)之暗示,但此篇末节云: 肉堆潭岸石,酒泼庙前草。 不知龙神享几多,林鼠山狐长醉饱。 狐何幸,豚何辜,每年杀豚将喂狐。 狐假龙神食豚尽,九重泉底龙知无。 是所谓龙者,似指天子而言。狐鼠者,乃指贪吏而言。豚者,即谓无辜小民也。考《白氏长庆集》卷四一《论于頔裴均状》(于頔裴均欲入朝事宜)云: 窃见外使入奏,不问贤愚,皆欲仰希圣恩,旁结权贵。上须进奉,下须人事。莫不减削军府,割剥疲人。每一入朝,甚于两税。又闻于頔、裴均等,数有进奉。若又许来,荆襄之人,必重困于剥削矣。 同集同卷《论王锷欲除官事宜状》略云: 臣又闻王锷在镇日,不恤凋残,唯务差税。淮南百姓,日夜无憀。五年诛求,百计侵削。钱物既足,部领入朝,号为羡余,亲自进奉,今若授同平章事,臣又恐诸道节度使今日以后,皆割剥生人,营求宰相。 同书同卷《论裴均进奉银器状》云: 臣闻众议皆云裴均性本贪残,动多邪巧,每假进奉,广有诛求。 其论于頔状,论王锷状,俱为元和三年所上(頔子季友以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卯即二十六日尚主,而此状云頔子为驸马,则论于頔状自为元和三年所上。至论王锷状,为元和三年上事,可参《通鉴》卷二三七《唐纪·宪宗纪》“元和三年九月”条及《资治通鉴·考异》)。论裴均状为元和四年所上(参同书同卷“元和四年四月”条及《资治通鉴·考异》)。乐天既于作此篇前屡论进奉之情事,而进奉之情事,又恰与此篇所咏者切合,则此篇至为直接诋诮当日剥削生民,进奉财货,以邀恩宠,求相位之藩镇者也。 |
| 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|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