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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


  ◆第五章 新乐府

  元白集中俱有《新乐府》之作,而乐天所作,尤胜于元。洵唐代诗中之巨制,吾国文学史上之盛业也。以作品言,乐天之成就造诣,不独非微之所及,且为微之后来所仿效(见《白氏长庆集》卷一六《编集拙诗,成一十五卷,因题卷末,戏赠元九、李二十诗》自注)。但以创造此体诗之理论言,则见于《元氏长庆集》者,似尚较乐天自言者为详。故兹先略述两氏共同之理论,然后再比较其作品焉。

  《元氏长庆集》卷二三《乐府古题·序》略云:

  况自风雅至于乐流,莫非讽兴当时之事,以贻后代之人。沿袭古题,唱和重复,于文或有短长,于义咸为赘剩,尚不如寓意古题刺美见事,犹有诗人引古以讽之义焉。曹刘沈鲍之徒时得如此,亦复稀少。近代唯诗人杜甫《悲陈陶》《哀江头》《兵车》《丽人》等,凡所歌行,率皆即事名篇,无复依傍。予少时(寅恪按:此序题下题丁酉二字,知是元和十二年微之年三十九时所作。其《和李绅乐府新题》诗,作于元和四年,是时微之实已三十一岁,不得云少时。此乃属文之际,率尔而言,未可拘泥也)与友人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,遂不复拟赋古题。

  同集卷三〇《叙诗寄乐天书》略云:

  又久之,得杜甫诗数百首,爱其浩荡津涯,处处臻到。始病沈宋之不存寄兴,而讶子昂之未暇旁备矣。

  又同集卷五六《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并序》云:

  诗人以来未有如子美者。

  《白氏长庆集》卷二八《与元九书》略云:

  又诗之豪者,世称李杜。李之作才矣,奇矣,人不逮矣,索其风雅比兴,十无一焉。杜诗最多,可传者千余首,然撮其《新安吏》《石壕吏》《潼关吏》《塞芦子》《留花门》之章,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之句,亦不过三四首。

  寅恪按:元白二公俱推崇少陵之诗,则《新乐府》之体,实为摹拟杜公乐府之作品,自可无疑也。

  《白氏长庆集》卷四五《策林·序》略云:

  元和初,予罢校书郎,与元微之将应制举,闭户累月,揣摩当代之事,构成策目七十五门。及微之首登科,予次焉。

  其第六十八目《议文章》(碑碣词赋)略云:

  古之为文者,上以纽王教,系国风,下以存炯戒,通讽喻。故惩劝善恶之柄,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。补察得失之端,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。今褒贬之文无核实,则惩劝之道缺矣。美刺之诗不稽政,则补察之义废矣。虽雕章镂句,将焉用之。伏维陛下诏主文之司,谕养文之旨,但辞赋合炯戒讽喻者,虽质虽野,采而奖之。碑诔有卢美愧辞者,虽华虽丽,禁而绝之。

  第六十九目《采诗以补察时政》略云:

  臣闻圣王酌人之言,补己之过,所以立理本,导化源也。将在乎选观风之使,建采诗之官,俾乎歌咏之声,讽刺之兴,日采于下,岁献于上者也。所谓言之者无罪,闻之者足以自诫。

  寅恪按:元白二公作《新乐府》在元和四年,距构《策林》之时甚近。故其作《新乐府》之理论,与前数年揣摩之思想至有关系。观于《策林》中《议文章》及《采诗》二目所言,知二公于采诗观风之意,盖蕴之胸中久矣。然则二公《新乐府》之作,乃以古昔采诗观风之传统理论为抽象之鹄的,而以唐代杜甫即事命题之乐府,如《兵车行》者,为其具体之模楷,固可推见也。

  虽然,微之之作,似尚无摹拟《诗经》之迹象。至于乐天之《新乐府》,据其总序云:

  首句标其目,卒章显其志,诗三百之义也。其辞质而径,欲见之者易喻也。其言直而切,欲闻之者深诫也。其事核而实,使采之者传信也。其体顺而肆,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。总而言之,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也。

  则已标明取法于诗三百篇矣。是以乐天《新乐府》五十首,有总序,即摹毛诗之总序。每篇有一序,即仿毛诗之小序。又取每篇首句为其题目,即效《诗经·关雎》为篇名之例(微之之作乃和李公垂者。微之每篇首句尚与诗题不同,疑李氏原作当亦不异微之)。全体结构,无异古经。质而言之,乃一部唐代《诗经》,诚韩昌黎所谓“作唐一经”者。不过昌黎志在春秋,而乐天体拟三百。韩书未成,而白诗特就耳。乐天元和之初撰《策林》时,即具釆诗匡主之志。不数年间,遂作此五十篇之诗。语云,有志者事竟成,乐天亦足以自豪矣。此外,尚有可论者,严震白氏讽谏本及日本嘉承(相当中国北宋元祐时)重钞建永(相当庆历时)本,于“首句标其目”之下有“《古诗十九首》之例也”一句,铃木虎雄《业间录校勘记》云:

  有者,是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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