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陈寅恪 > 柳如是别传 | 上页 下页 |
| 二七一 |
|
|
|
又有可注意者,《宋史·三七四·张九成传》略云: 张九成,字子韶。其先开封人,徙居钱塘。游京师,从杨时学,权贵托人致币,曰:“肯从吾游,当荐之馆阁。”九成笑曰:“王良尚羞与嬖奚乘,吾可为贵游客耶?”绍兴二年,上将策进士,诏考官直言者,置高等。九成对策,擢置首选。金人议和,九成谓赵鼎曰:“金实厌兵,而张虚声以撼中国。因言十事,彼诚能从吾所言,则与之和,使权在朝廷。”鼎既罢,秦桧诱之曰:“且成桧此事。”九成曰:“九成胡为异议?特不可轻易以苟安耳。”桧曰:“立朝须优游委曲。”九成曰:“未有枉己而能直人。”上问以和议。九成曰:“敌情多诈,不可不察。”因在经筵,言西汉灾异事,桧甚恶之,谪邵州。先是径山僧宗杲善谈禅理,从游者众,九成时往来其间。桧恐其议己,令司谏詹大方论其与宗杲谤讪朝政,谪居南安军。 咸淳《临安志·七十·僧门宗杲传》略云: 【宗杲】字昙晦,本姓奚。丞相张浚命主径山法席,学徒一千七百人,来者犹未已。敞千僧阁以居之,号临济中兴。张九成与为方外交,秦桧疑其议己,言者论其诽谤朝政,动摇军情。九成唱之,宗杲和之。绍兴十一年五月诏毁僧牒,编置衡州。二十年移海州。四方衲子忘躯命往从之。二十五年特恩许自便。明年复僧伽梨,奉朝旨住阿育山。逾年复居山。三十一年求解院事。得旨,退居明月堂。隆兴改元,八月示寂。宗杲虽林下人,而义笃君亲,谈及时事,忧形于色,或至垂涕。时名公巨卿如李邴、汪藻、吕本中、曾开、李光、汪应辰、赵令衿、张孝祥、陈之茂,皆委己咨叩,而张浚雅相推重。宗杲有《正法眼藏》三卷,又有《武库》若干卷。其徒纂《法语》前后三十卷,浚为《序》。淳熙初,诏随《大藏》流行。 《新续高僧传四集·一二·南宋临安径山寺沙门释宗杲传》云: 【绍兴】十一年五月,秦桧以杲为张九成党,毁其衣牒,窜衡州。二十六年十月,诏移梅阳。不久,复其形服,放还。 然则宗杲为宋时反对女真之人。此际参与复明运动者,如懒云等,亦与之同一宗旨,可以推知。牧斋诗之用宗杲语录,殊非偶然也。 其二十六云: 荒庵梅老试花艰,酹酒英雄去不还。 月落山僧潜掣泪,暗香枝挂返魂幡。【自注:“城南废寺老梅三株,传是国初孙炎手植。”】 寅恪案:此首固为废寺老梅而作,实暗寓孙炎事【见《明史·二八九·孙炎传》】,意谓建康城虽暂为建州所占有,而终将归明也。末句遵王引东坡《岐亭道上见梅花》诗“返魂香入岭头梅”,甚合牧斋微旨,盖谓桂王必当恢复明室也。 其二十七云: 子夜乌啼曲半讹,隔江人唱后庭多。 篱边兀坐村夫子,端诵尚书五子歌。【自注:“歌者与塾师比邻,戏书其壁。”】 寅恪案:此首疑为龚芝麓之塾师而作。《有学集诗注·八·长干塔光集·龚孝升求赠塾师戏题二绝句》云: 都都平丈教儿郎,论语开章笑哄堂。 何似东村赵学究,只将半部佐君王。 鲁壁书传字不讹,兔园程课近如何。 旅獒费誓权停阁,先诵虞箴五子歌。 以牧斋《赠孝升塾师》两诗之第二首所用之辞旨与此第二十七首相符同推之,此塾师当是一人。诗中全用《尚书》故实,想此塾师正以《书经》课蒙童也。所可注意者,《旅獒》《费誓》皆《书经》篇名。《旅獒》为交外,《费誓》为平内。牧斋以建州本为明室旧封之酋长,故以“费誓”比之也。又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引“虞人之箴”曰: 芒芒禹迹,画为九州岛,经启九道。民有寝庙,兽有茂草。各有攸处,德用不扰。在帝夷羿,冒于原兽,忘其国恤,而思其麀牡。武不可重,用不恢于夏家。兽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 及蔡沈《书经集传·夏书·五子之歌序》云: 太康尸位,以逸豫灭厥德,黎民咸贰。乃盘游无度,畋于有洛之表,十旬弗反。有穷后羿,因民弗忍,距于河。厥弟五人,御其母以从,徯于洛之汭。五子咸怨,述大禹之戒以作歌。 由是言之,牧斋之意,盖谓清世祖荒于游畋,耽于歌乐,即遵王引《白氏文集·四五·与元九书》中“闻五子洛汭之歌,则知夏政荒矣”之旨。今检《梅村年谱·四》“顺治十三年丙申”条云: 春,上驻跸南苑阅武,行蒐礼,召廷臣恭视,赐宴行宫。先生赋五七言律诗,五七言绝句,每体一首应制。圣驾幸南海子,遇雪大猎,先生恭纪七律一首。 更参以第三章论清世祖询梅村《秣陵春传奇》参订者宜园主人事及第四章论董小宛未死事,则知牧斋之诗皆是当时史实。若清政果衰,则明室复兴可望。其寓意之深,用心之苦,不可以游戏文章等闲视之也。 其二十八云: 粉绘杨亭与盛丹,黄经古篆逼商盘。 史痴画笥徐霖笔,弘德风流尚未阑。 寅恪案:此首为杨亭盛丹而作。牧斋之意,以为杨盛之艺术,可追弘治正德承平之盛,与史忠、徐霖媲美,斯亦明室仍可复兴之微意。《金陵通传·一四·高阜传》云: 时江宁以画隐者杨亭,字元章,居东园。家贫品峻,以丹青自娱。晚无子,与瞽妻对坐荒池草阁,虽晨炊数绝,啸咏自若,不妄干人。 |
| 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|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