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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回 悔罪乞和两宫返跸 撤戍违约二国鏖兵(2)


  这道上谕,明明是袒护罪魁,并没一个严刑重罚。各国公使,不是小孩子,哪里肯听他搪塞,就此干休呢?庆、李二大臣,宣布电谕,各使臣当即拒绝。庆、李不得已,再行电奏。是时两宫已到西安,刚毅在途中病死,【得全首领,要算万幸。】又接庆、李奏牍,方将端王革职圈禁,毓贤充戍边疆,董福祥革职留任。这谕颁到北京,各使仍然不允,庆、李两大臣,因屡次迁延,一年已过,只好遵着便宜行事的谕旨,决意将各国提出两事,径行照允,然后商订和议。议了数次,听过了多少冷话,看过多少脸面,方才有些头绪,共计十二款,录下:

  一 戕害德使,须谢罪立碑。
  二 严惩首祸,并停肇祸各处考试五年。
  三 戕害日本书记官,亦应派使谢罪。
  四 污掘外人坟墓处,建碑昭雪。
  五 公禁输入军火材料凡二年。
  六 偿外人公私损失,计四百五十兆两,分三十九年偿清,息四厘。
  七 各国使馆划界驻兵,界内不许华人杂居。
  八 大沽炮台及京津间军备,尽行撤去。
  九 由各国驻兵,留守通道。
  十 颁帖永禁军民仇外之谕。
  十一 修改通商行船条约。
  十二 改变总理衙门事权。

  以上十二大纲,经双方议定,由庆、李电奏,预请照行。太后到此,无可如何,即命两人全权签定草约,随又降惩办罪魁的上谕道:

  京师自五月以来,拳匪倡乱,开衅友邦,现经弈劻、李鸿章与各国使臣在京议和,大纲草约,业已画押。追思肇祸之始,实由诸王大臣等,昏谬无知,嚣张跋扈,深信邪术,挟制朝廷,于剿办拳匪之谕,抗不遵行,反纵信拳匪,妄行攻战,以致邪焰大张,聚数万匪徒于肘腋之下,势不可遏。复主令卤莽将卒,围攻使馆,竟至数月之间,酿成奇祸。社稷阽危,陵庙震惊,地方蹂躏,生民涂炭。朕与皇太后危险情形,不堪言状,至今痛心疾首,悲愤交深。是诸王大臣等信邪纵匪,上危宗社,下祸黎元,自问当得何罪?

  前经两降谕旨,尚觉法轻情重,不足蔽辜,应再分别等差,加以惩处。已革庄亲王载勋,纵容拳匪,围攻使馆,擅出违约告示,又轻信匪言,枉杀多命,实属愚暴冥顽,着赐令自尽!派署左都御史葛宝华,前往监视。已革端郡王载漪,倡率诸王贝勒,轻信拳匪,妄言主战,致肇衅端,罪实难辞,降调辅国公!载澜随同载勋,妄出违约告示,咎亦应得,着革去爵职!惟念俱属懿亲,特予加恩,均着发往新疆,永远监禁,先行派员看管。已革巡抚毓贤,前在山东巡抚任内,妄信拳匪邪术,至京为之揄扬,以致诸王大臣,受其煽惑,又在山西巡抚任,复戕害教士教民多名,尤属昏谬凶残,罪魁祸首。

  前已遣发新疆,计行抵甘肃,着传旨即行正法!并派按察使阿福坤监视行刑。前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,袒庇拳匪,酿成巨祸,并曾出违约告示,本应置之重典,惟现已病故,着追夺原官,即行革职!革职留任甘肃提督董福祥,统兵入卫,纪律不严,又不谙交涉,率意卤莽,虽围攻使馆,系由该革王等指究,难辞咎使,本应重惩,姑念在甘肃素著劳绩,回汉悦服,格外从宽降调。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,于载勋擅出违约告示,曾经阻止,情尚可原,惟未能力争,究难辞咎,着加恩革职,定为斩监候罪名。

  英年、赵舒翘两人,均着先行在陕西省监禁!大学士徐桐、降调前四川总督李秉衡,均已殉难身故,惟贻人口实,均着革职,并将恤典撤销!经此次降旨后,凡我友邦,当其谅拳匪肇祸,实由祸首激迫而成,决非朝廷本意。朕惩办祸首诸人,并无轻纵,即天下臣民,亦晓然于此案之关系重大也。

  钦此

  ***

  过了数日,已是新年,行在虽停止庆贺,随驾的王大臣们,总不免有一番忙碌。忽又接到北京电奏,说是各国使臣,还嫌惩办罪魁,处罚不严,应酌请加重等语。于是英年、赵舒翘也不能保全了,当下赐令自尽。又有启秀、徐承煜于京城被陷时,不及逃避,被日本兵拘住,囚禁顺天府署中。庆、李两全权密奏,启、徐俱国家重臣,与其被外人拘戮,不如自请正法,还得保全主权。太后允奏,命庆、李照会日本兵官,将两人索回,行刑菜市口。启秀还神色自若,转语日本兵官道:“中日本唇齿相依,同文同种,与他国异,自悔从前错误,卤莽从事,此后望贵国助我中华,变通治法,渐图自强,我死亦感德了。”

  日本兵官倒也好言劝慰。只徐承煜已面如死灰,口中还极称冤枉。可记监斩许、袁二公否?启秀向承煜道:“你还要说甚么?我两人奉旨就刑,不是洋人的意思,死亦何怨?”

  言毕,即由刽子手动刑,霎时身首异处,算是袒护拳匪的结果。毓贤在甘肃正法,临刑时尚自作挽词一联道:

  臣死君,妻妾死臣,谁曰不宜?最堪怜老母九旬,孤女七龄,耄稚难全,未免致伤慈孝治;
  我杀人,朝廷杀我,夫复何憾?所自愧奉君廿载,历官三省,涓埃莫报,空嗟有负圣明恩。

  后人说毓贤居官时,操守廉洁,声名颇盛,死后贫无一钱,也没有一件新衣,足以备殓,可惜为攘夷一说所误,至于庇护拳匪,倒行逆施,终至首领难保,身死边疆,这真所谓失之毫厘,谬以千里了。【有一善可录处,著书人总代为表扬,即此可见公道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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