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白居易 > 白居易《制》 | 上页 下页
乌重允妻张氏封国夫人制


  敕:

  古者夫为大夫,则妻为命妇。况在小君之位,未加大国之封,岂惟有废徽章,抑亦无劝忠力也。某官某妻某氏,以鸤鸠之德,作合邦君,辅成勋猷,驯致爵位,虽从夫贵,未授国封。今以南阳本邦善地,锡为汤沐,加号夫人。兹乃殊荣,足光闺阃。可封邓国夫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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