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白居易 > 白居易《制》 | 上页 下页
李益王起杜元颖等赐爵制


  敕:

  李益等:去年春,朕以陵寝事大,哀惶疚心,而益等斋栗奔命,各率其职,俾予孝道型于四海,何尝一日而忘之。即命有司举常典,凡爵之高下,视执事之重轻,有司亦能遵我成命,第而次之,进级益封,无有不当。由益而下,尔宜钦承。可依前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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