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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文宗开成元年


  唐文宗开成元年(公元836年)

  春正月辛丑朔,上御宣政殿,赦天下,改元。仇士良请以神策仗卫殿门,谏议大夫冯定言其不可,乃止。定,宿之弟也。

  二月癸未,上与宰相语,患四方表奏华而不典,李石对曰:“古人因事为文,今人以文害事。”

  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上表请王涯等罪名,且言:“涯等儒生,荷国荣庞,咸欲保身全族,安肯构逆!训等实欲讨除内臣,两中尉自为救死之谋,遂致相杀,诬以反逆,诚恐非辜。设右宰相实有异图,当委之有司,正其刑典,岂有内臣擅领甲兵,恣行剽劫,延及士庶,横被杀伤!流血千门,僵尸万计,搜罗枝蔓,中外恫疑。臣欲身诣阙庭,面陈臧否,恐并陷孥戮,事亦无成。谨当修饰封疆,训练士卒,内为陛下心腹,外为陛下籓垣。如奸臣难制,誓以死清君侧!”丙申,加从谏检校司徒。

  天德军奏吐谷浑三千帐诣丰州降。

  三月壬寅,以袁州长史李德裕为滁州刺史。左仆射令狐楚从容奏:“王涯等既伏辜,其家夷灭,遗骸弃捐。请官为收瘗,以顺阳和之气。”上惨然久之,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于城西,各赐衣一袭。仇士良潜使人发之,弃骨于渭水。丁未,皇城留守郭皎奏:“诸司仪仗有锋刃者,请皆输军器使,遇立仗别给仪刀!”从之。刘从谏复遣牙将焦楚长上表让官,称:臣之所陈,系国大体。可听则涯等宜蒙湔洗,不可听则赏典不宜妄加!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禄!”因暴扬仇士良等罪恶。辛酉,上召见楚长,慰谕遣之。时士良等恣横,朝臣日忧破家。及从谏表至,士良等惮之。由是郑覃、李石粗能秉政,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强。

  夏四月己卯,以潮州司户李宗闵为衡州司马。凡李训所指为李德裕、宗闵党者,稍收复之。

  淄王协薨。

  甲午,以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固言为门下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。

  戊戌,上与宰相从容论诗之工拙,郑覃曰:“诗之工者,无若三百篇,皆国人作之以刺美时政,王者采之以观风俗耳,不闻王者为诗也。后代辞人之诗,华而不实,无补于事。陈后主、隋炀帝皆工于诗,不免亡国,陛下何取焉!”覃笃于经术,上甚重之。

  己酉,上御紫宸殿,宰相因奏事拜谢,外间因讹言:“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,已拜恩矣。”由是中外复有猜阻,人情恟恟,士民不敢解衣寝者数日。乙丑,李石奏请召仇士良等面释其疑。上为召士良等出,上及石等共谕释之,使毋疑惧,然后事解。

  闰月乙酉,以太子太保、分司李听为河中节度使。上常叹曰:“付之兵不疑,置之散地不怨,惟听为可以然。”

  乙未,李固言荐崔球为起居舍人,郑覃再三以为不可,上曰:“公事勿相违!”覃曰:“若宰相尽同,则事必有欺陛下者矣!”

  李孝本二女配没右军,上取之入宫。秋七月,右拾遗魏谟上疏,以为:“陛下不迩声色,屡出宫女以配鳏夫。窃闻数月以来,教坊选试以百数,庄宅收市犹未已;又召李孝本女入宫,不避宗姓,大兴物论,臣窃惜之。昔汉光武一顾列女屏风,宋弘犹正色抗言,光武即撤之。陛下岂可不思宋弘之言,欲居光武之下乎!”上即出孝本女。擢谟为补阙,曰:“朕选市女子,以赐诸王耳。怜孝本女宗枝髫龀孤露,故收养宫中。谟于疑似之间皆能尽言,可谓爱我,不忝厥祖矣!”命中书优为制辞以赏之。谟,征之五世孙也。

  鄜坊节度使萧洪诈称太后弟,事觉。八月甲辰,流驩州,于道赐死。赵缜、吕璋等皆流岭南。初,李训知洪之诈,洪惧,辟训兄仲京置幕府。先是,自神策军出为节度使者,军中皆资其行装,至镇,三倍偿之。有自左军出镇鄜坊未偿而死者,军中征之于洪,洪恃训之势,不与。又征于死者之子,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,训判绝之。仇士良由是恨洪。太后有异母弟在闽中,孱弱不能自达。有闽人萧本从之得其内外族讳,因士良进达于上,且发洪之诈,洪由是得罪。上以本为真太后弟,戊申,擢为右赞善大夫。

  九月丁丑,李石为上言宋申锡忠直,为谗人所诬,窜死遐荒,未蒙昭雪。上俯首久之,既而流涕泫然曰:“兹事朕久知其误,奸人逼我,以社稷大计,兄弟几不能保,况申锡,仅全腰领耳。非独内臣,外廷亦有助之者。皆由朕之不明,向使遇汉昭帝,必无此冤矣!”郑覃、李固言亦共言其冤,上深痛恨,有惭色。庚辰,诏悉复申锡官爵,以其子慎微为成固尉。

  李石用金部员外郎韩益判度支,案益坐赃三千馀缗,系狱。石曰:“臣始以益颇晓钱谷,故用之,不知其贪乃如是!”上曰:“宰相但知人则用,有过则惩,如此则人易得。卿所用人不掩其恶,可谓至公。从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过,不欲人弹劾,此大病也。”冬十一月丁巳,贬益梧州司户。

  上自甘露之变,意忽忽不乐,两军球鞠之会什减六七,虽宴享音伎杂遝盈庭,未尝解颜。闲居或徘徊眺望,或独语叹息。壬午,上于延英谓宰相曰:“朕每与卿等论天下事,则不免愁。”对曰:“为理者不可以速成。”上曰:“联每读书,耻为凡主。”李石曰:“方今内外之臣,其间小人尚多疑阻,愿陛下更以宽御之,彼有公清奉法如刘弘逸、薛季稜者,陛下亦宜褒赏以劝为善。”甲申,上复谓宰相曰:“我与卿等论天下事,有势未得行者,退但饮醇酒求醉耳!”对曰:“此皆臣等之罪也。”

  有司以左藏积弊日久,请行检勘,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,请宥之,上许之。既而果得缯帛妄称渍污者,敕赦之。给事中狄兼谟封还敕书曰:“官典犯赃,理不可赦!”上谕之曰:“有司请检之初,联既许之矣。与其失信,宁失罪人。卿能奉职,朕甚嘉之!”

  十二月庚戌,以华州刺史卢钧为岭南节度使。李石言于上曰:“卢钧除岭南,朝士皆相贺。以为岭南富饶之地,近岁皆厚赂北司而得之;今北司不挠朝权,陛下宜有以褒之。庶几内外奉法,此致理之本也。”上从之。钧至镇,以清惠著名。

  己未,淑王纵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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