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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成帝鸿嘉四年


  汉成帝鸿嘉四年(公元前17年)

  秋,勃海、清河、信都河水湓溢,灌县、邑三十一,败官亭、民舍四万馀所。平陵李寻等奏言:“议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迹而穿之。今因其自决,可且勿塞,以观水势;河欲居之,当稍自成川,跳出沙土。然后顺天心而图之,必有成功,而用财力寡。”于是遂止不塞。朝臣数言百姓可哀,上遣使者处业振赡之。

  广汉郑躬等党与浸广,犯历四县,众且万人;州郡不能制。冬,以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,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,或相捕斩除罪;旬月平。迁护为执金吾,赐黄金百斤。

  是岁,平阿安侯王谭薨。上悔废谭使不辅政而薨也,乃复成都侯商以特进领城门兵,置幕府,得举吏如将军。魏郡杜邺时为郎,素善车骑将军音,见音前与平阿侯有隙,即说音曰:“夫戚而不见殊,孰能无怨!昔秦伯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,《春秋》讥焉。周、召则不然,忠以相辅,义以相匡,同己之亲,等己之尊,不以圣德独兼国宠,又不为长专受荣任,分职于陕,并为弼疑,故内无感恨之隙,外无侵侮之羞,俱享天祐,两荷高名者,盖以此也。窃见成都侯以特进领城门兵,复有诏得举吏如五府,此明诏所欲宠也。将军宜承顺圣意,加异往时,每事凡议,必与及之。发于至诚,则孰不说谕!”音甚嘉其言,由是与成都侯商亲密。二人皆重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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