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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武帝元鼎二年


  汉武帝元鼎二年(公元前115年)

  冬十一月,张汤有罪自杀。

  初,御史中丞李文,与汤有郤。汤所厚吏鲁谒居阴使人上变告文奸事,事下汤治,论杀之。汤心知谒居为之,上问:“变事踪迹安起?”汤佯惊曰:“此殆文故人怨之。”谒居病,汤亲为之摩足。赵王素怨汤,上书告:“汤大臣,乃与吏摩足,疑与为大奸。”事下廷尉。谒居病死,事连其弟。弟系导官,汤亦治他囚导官,见谒居弟,欲阴为之,而佯不省。谒居弟弗知,怨汤,使人上书,告汤与谒居谋共变告李文。事下减宣,宣尝与汤有郤,及得此事,穷竟其事,未奏也。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,丞相青翟朝,与汤约俱谢,至前,汤独不谢。上使御史案丞相,汤欲致其文“丞相见知”,丞相患之。丞相长史朱买臣、王朝、边通,皆故九卿、二千石,仕宦绝在汤前。汤数行丞相事,知三长史素贵,故陵折,丞史遇之,三长史皆怨恨,欲死之。乃与丞相谋,使吏捕案贾人田信等,曰:“汤且欲奏请,信辄先知之,居物致富,与汤分之。”事辞颇闻,上问汤曰:“吾所为,贾人辄先知之,益居其物,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。”汤不谢,又佯惊曰:“固宜有。”减宣亦奏谒居等事。天子以汤怀诈面欺,使赵禹切责汤,汤乃为书谢,因曰:“陷臣者,三长史也。”遂自杀。汤既死,家产直不过五百金。昆弟诸子欲厚葬汤,汤母曰:“汤为天子大臣,被污恶言而死,何厚葬乎!”载以牛车,有棺无椁。天子闻之,乃尽按诛三长史。十二月壬辰,丞相青翟下狱,自杀。

  春,起柏梁台。作承露盘,高二十丈,大七围,以铜为之。上有仙人掌,以承露,和玉屑饮之,云可以长生。宫室之修,自此日盛。

  二月,以太子太傅赵周为丞相。

  三月辛亥,以太子太傅石庆为御史大夫。

  大雨雪。

  夏,大水,关东饿死者以千数。

  是岁,孔仅为大农令,而桑弘羊为大农中丞,稍置均输,以通货物。

  白金稍贱,民不宝用,竟废之。于是悉禁郡、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钱,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。惟真工、大奸乃盗为之。浑邪王既降汉,汉兵击逐匈奴于幕北,自盐泽以东空无匈奴,西域道可通。于是张骞建言:“乌孙王昆莫本为匈奴臣,后兵稍强,不肯复朝事匈奴,匈奴攻不胜而远之。今单于新困于汉,而故浑邪地空无人,蛮夷俗恋故地,又贪汉财物,今诚以此时厚币赂乌孙,招以益东,居故浑邪之地,与汉结昆弟,其势宜听,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。既连乌孙,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。”天子以为然,拜骞为中郎将,将三百人,马各二匹,牛羊以万数,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;多持节副使,道可便,遣之他旁国。

  骞既至乌孙,昆莫见骞,礼节甚倨。骞谕指曰:“乌孙能东居故地,则汉遣公主为夫人,结为兄弟,共距匈奴,匈奴不足破也。”乌孙自以远汉,未知其大小;素服属匈奴日久,且又近之,其大臣皆畏匈奴,不欲移徙。骞留久之,不能得其要领,因分遣副使使大宛、康居、大月氏、大夏、安息、身毒、于阗及诸旁国,乌孙发译道送骞还,使数十人,马数十匹,随骞报谢,因令窥汉大小。是岁,骞还,到,拜为大行。后岁馀,骞所遣使通大夏之属者,皆颇与其人俱来,于是西域始通于汉矣。

  西域凡三十六国,南北有大山,中央有河,东西六千馀里,南北千馀里,东则接汉玉门、阳关,西则限以葱岭。河有两源,一出葱岭,一出于阗,合流东注盐泽。盐泽去玉门、阳关三百馀里。自玉门、阳关出西域有两道:从鄯善傍南山北,循河西行至莎车,为南道;南道西逾葱岭,则出大月氏、安息。自车师前王廷随北山循河西行至疏勒,为北道;北道西逾葱岭,则出大宛、康居、奄蔡焉。故皆役属匈奴,匈奴西边日逐王,置僮仆都尉,使领西域,常居焉耆、危须、尉黎间,赋税诸国,取富给焉。

  乌孙王既不肯东还,汉乃于浑邪王故地置酒泉郡,稍发徙民以充实之;后又分置武威郡,以绝匈奴与羌通之道。

  天子得宛汗血马,爱之,名曰“天马”。使者相望于道以求之。诸使外国,一辈大者数百,少者百馀人,人所赍操大放博望侯时,其后益习而衰少焉。汉率一岁中使多者十馀,少者五六辈;远者八九岁,近者数岁而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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