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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宗世家


 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,而母五人,同母者为宗亲。栗姬子曰荣、德、阏于。程姬子曰余、非、端。贾夫人子曰彭祖、胜。唐姬子曰发。王夫人儿姁子曰越、寄、乘、舜。

  河间献王德,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。好儒学,被服造次必于儒者。山东诸儒多从之游。

  二十六年卒,子共王不害立。四年卒,子刚王基代立。十二年卒,子顷王授代立。

  临江哀王阏于,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临江王。三年卒,无后,国除为郡。

  临江闵王荣,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,四岁废,用故太子为临江王。

  四年,坐侵庙壖垣为宫,上徵荣。荣行,祖于江陵北门。既已上车,轴折车废。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:“吾王不反矣!”荣至,诣中尉府簿。中尉郅都责讯王,王恐,自杀。葬蓝田。燕数万衔土置冢上,百姓怜之。

  荣最长,死无后,国除,地入于汉,为南郡。

  ——右三国本王皆栗姬之子也。

  ※※※

  鲁共王余,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。二年,吴楚反破后,以孝景前三年徙为鲁王。好治宫室苑囿狗马。季年好音,不喜辞辩。为人吃。

  二十六年卒,子光代为王。初好音舆马;晚节啬,惟恐不足于财。

  江都易王非,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。吴楚反时,非年十五,有材力,上书原击吴。景帝赐非将军印,击吴。吴已破,二岁,徙为江都王,治吴故国,以军功赐天子旌旗。元光五年,匈奴大入汉为贼,非上书原击匈奴,上不许。非好气力,治宫观,招四方豪桀,骄奢甚。

 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

  胶西于王端,以孝景前三年吴楚七国反破后,端用皇子为胶西王。端为人贼戾,又阴痿,一近妇人,病之数月。而有爱幸少年为郎。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,端禽灭之,及杀其子母。数犯上法,汉公卿数请诛端,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,而端所为滋甚。有司再请削其国,去太半。端心愠,遂为无訾省。府库坏漏尽,腐财物以巨万计,终不得收徙。令吏毋得收租赋。端皆去卫,封其宫门,从一门出游。数变名姓,为布衣,之他郡国。

  相、二千石往者,奉汉法以治,端辄求其罪告之,无罪者诈药杀之。所以设诈究变,彊足以距谏,智足以饰非。相、二千石从王治,则汉绳以法。故胶西小国,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。

  立四十七年,卒,竟无男代后,国除,地入于汉,为胶西郡。

  ——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。

  ※※※

  赵王彭祖,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。赵王遂反破后,彭祖王广川。四年,徙为赵王。十五年,孝景帝崩。彭祖为人巧佞卑谄,足恭而心刻深。好法律,持诡辩以中人。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。相、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,则害于王家。是以每相、二千石至,彭祖衣皁布衣,自行迎,除二千石舍,多设疑事以作动之,得二千石失言,中忌讳,辄书之。二千石欲治者,则以此迫劫;不听,乃上书告,及汙以奸利事。彭祖立五十余年,相、二千石无能满二岁,辄以罪去,大者死,小者刑,以故二千石莫敢治。而赵王擅权,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,入多于国经租税。以是赵王家多金钱,然所赐姬诸子,亦尽之矣。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宠姬王建所盗与奸淖姬者为姬,甚爱之。

  彭祖不好治宫室、禨祥,好为吏事。上书原督国中盗贼。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。诸使过客以彭祖险陂,莫敢留邯郸。

  其太子丹与其女及同产姊奸,与其客江充有卻。充告丹,丹以故废。赵更立太子。

  中山靖王胜,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。十四年,孝景帝崩。胜为人乐酒好内,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。常与兄赵王相非,曰:“兄为王,专代吏治事。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。”赵王亦非之,曰:“中山王徒日淫,不佐天子拊循百姓,何以称为籓臣!”

  立四十二年卒,子哀王昌立。一年卒,子昆侈代为中山王。

  ——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。

  ※※※

  长沙定王发,发之母唐姬,故程姬侍者。景帝召程姬,程姬有所辟,不原进,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。上醉不知,以为程姬而幸之,遂有身。已乃觉非程姬也。及生子,因命曰发。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。以其母微,无宠,故王卑湿贫国。

  立二十七年卒,子康王庸立。二十八年,卒,子鲋鮈立为长沙王。

  ——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。

  ※※※

  广川惠王越,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。

  十二年卒,子齐立为王。齐有幸臣桑距。已而有罪,欲诛距,距亡,王因禽其宗族。距怨王,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奸。自是之后,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。

  胶东康王寄,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。二十八年卒。淮南王谋反时,寄微闻其事,私作楼车镞矢战守备,候淮南之起。及吏治淮南之事,辞出之。寄于上最亲,意伤之,发病而死,不敢置后,于是上。寄有长子者名贤,母无宠;少子名庆,母爱幸,寄常欲立之,为不次,因有过,遂无言。上怜之,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,而封庆于故衡山地,为六安王。

 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,谥为哀王。子庆为王。

  六安王庆,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。

  清河哀王乘,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。十二年卒,无后,国除,地入于汉,为清河郡。

  常山宪王舜,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。舜最亲,景帝少子,骄怠多淫,数犯禁,上常宽释之。立三十二年卒,太子勃代立为王。

  初,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棁。棁以母无宠故,亦不得幸于王。王后脩生太子勃。王内多,所幸姬生子平、子商,王后希得幸。及宪王病甚,诸幸姬常侍病,故王后亦以妒媢不常侍病,辄归舍。医进药,太子勃不自尝药,又不宿留侍病。及王薨,王后、太子乃至。宪王雅不以长子棁为人数,及薨,又不分与财物。郎或说太子、王后,令诸子与长子棁共分财物,太子、王后不听。太子代立,又不收恤棁。棁怨王后、太子。汉使者视宪王丧,棁自言宪王病时,王后、太子不侍,及薨,六日出舍,太子勃私奸,饮酒,博戏,击筑,与女子载驰,环城过市,入牢视囚。天子遣大行骞验王后及问王勃,请逮勃所与奸诸证左,王又匿之。吏求捕勃大急,使人致击笞掠,擅出汉所疑囚者。有司请诛宪王后脩及王勃。上以脩素无行,使棁陷之罪,勃无良师傅,不忍诛。有司请废王后脩,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,上许之。

  勃王数月,迁于房陵,国绝。月余,天子为最亲,乃诏有司曰:“常山宪王蚤夭,后妾不和,嫡孽诬争,陷于不义以灭国,朕甚闵焉。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,为真定王;封子商三万户,为泗水王。”

  真定王平,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。

  泗水思王商,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。十一年卒,子哀王安世立。十一年卒,无子。于是上怜泗水王绝,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。

  ——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儿姁子也。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、泗水王二国。凡儿姁子孙,于今为六王。

  ***

 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于天子。自吴楚反后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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