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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宏


  宏,孝建初太学博士。

  ◇殄寇告二郊议

  礼无不报,始既遍告,今贼已禽,不应不同。(《宋书·礼志》三,孝建元年六月,太学博士徐宏、陆澄、孙勃议。)

  ◇东平冲王主议

  王既无后,追赠无臣,殇服既竟,灵便合毁。《记》曰:“殇与无后者,从祖食”。又曰:“士大夫不得於诸,於祖之为士大夫者。”案诸不得於天子,冲王则宜诸祖之庙为王者,应长沙景王庙。(《宋书·礼志》四,孝建元年七月,太学博士徐宏议,又见《通典》五十二。)

  ◇殷祭议

  三年之丧,虽从权制,再周祥变,犹服缟素,未为纯吉,无容以祭。谓来年四月,未宜便殷,十月则允。(《宋书·礼志》三,孝建元年十二月,太学博士徐宏议,又见《通典》五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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