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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卷


  ▼星辰部杂录一

  《易经·丰》六二:“丰其蔀,日中见斗。”〈程传〉斗,昏见者也。蔀,周匝之义,用障蔽之物,掩晦于明者也。斗属阴而主运,平象五以阴柔而当君位,日中盛明之时乃见斗,犹丰浦大之时,乃遇柔弱之主也。

  九三:丰其沛,日中见沫。〈程传〉沛,作斾,幡幔围蔽于内者,丰、沛更甚于蔀也。沫星之微小无名数者,见沫暗之甚也。

  《书经·周书·洪范》:“庶民惟星,星有好风,星有好雨。日月之行,则有冬有夏,月之从星,则以风雨。”

  《诗经·小雅·苕之华》:“三星在罶。”〈朱注〉“罶中无鱼而水静,但见三星之光而已。”言饥馑之余,百物凋耗。

  《大雅》云:“汉,瞻卬昊天,有嘒其星。”〈朱注〉“久旱而仰天以望雨,则有嘒然之明星”,未有雨征也。

  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辀人》:“盖弓二十有八,以象星也;龙旗九斿,以象大火也;鸟旟七斿,以象鹑火也;熊旗六斿,以象伐也;龟蛇四斿,以象营室也;弧旌柱矢,以象弧也。”

  《礼记·曲礼》:行“前朱鸟而后元武,左青龙而右白虎,招摇在上,急缮其怒。”〈陈注〉行军旅之出也,朱鸟、元武、青龙、白虎,四方宿名也,以为旗章。招摇,北斗七星也,居四方宿之中,《军行法》之作此举之于上,以指正四方,使戎阵整肃。

  《礼运》天,“秉阳垂日星。”〈又〉以四时为柄,以日星为纪。

  《尚书·考灵曜》:“桑木者,箕星之精。木虫食叶为文章,人食之,老翁为小童。”

  《诗纪·历枢》:“蟋蟀在堂,流火西也。”

  《春秋·运斗枢》,“瑶光星散而为乌,玑星散为鹑,玉衡星散为鸱。天枢得则鸾集,玉衡星散为鸡,玑星散为雉,瑶光星散为蔫为雀,玉衡星散为李,璇星散为橘,玉衡星散为椒,为菖蒲,璇星散而为象,玉衡星散而为兔,璇星散为姜。”

  《春秋·说题辞》:“诗者,天文之精,星辰之度。斗星时散精为彘。四月生,应天理。槐木者,虚星之精。”

  《春秋》:“佐助期”,天子法斗,诸侯应宿也。

  《春秋纬》:“月丽于毕,雨滂沱。月丽于箕,风扬沙。”

  《三坟书》:山坟象民星。

  《管子四时篇》:“东方曰星,其时曰春,其气曰风,风生木与骨,其德喜嬴而发出节时,其事号令,修除神位,谨祷弊梗,宗正阳,治堤防,耕耘树艺,正津梁,修沟渎,甃屋行水,解怨赦罪,通四方,然则柔风甘雨乃至,百姓乃寿,百虫乃蕃,此谓星德。星者,掌发为风。”

  〈又〉西方曰辰,其时曰秋,其气曰阴,阴生金与甲。其德忧哀,静正,严顺,居不敢淫佚,其事号令,毋使民淫暴。顺旅聚收,量民资以畜聚,赏彼群干,聚彼群材,百物乃收,使民毋怠。所恶,其察所欲,必得我信则克,此谓辰德。辰掌收,收为阴。

  《文子上德》篇:“日出星不见,不能与之争光。”〈又〉《百星之明》,不如一月之光。

  《庄子·大宗师》篇:“傅说得之,以相武丁,奄有天下,乘东维,骑箕尾,而比于列星。”

  《列御寇篇》:庄子将死,弟子欲厚葬之。庄子曰:“吾以天地为棺椁,以日月为连璧,星辰为珠玑,葬具岂不备耶?”

  《尸子》:“自井中视星,所见不过数星;自丘上以望,则见始出也。非明益也,势使然也。”

  孙武子《火攻》篇:“凡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;日者,月在箕、毕、翼、轸也。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”

  《荀子解蔽》篇:“瞽者,仰视而不见星辰,不以定有无,用精惑也。”

  《吴越春秋》:吴与越同音共律,上合星宿,下共一理。

  《史记·龟策传记》曰:“能得名龟者,财物归之家,必大富,至千万。一曰北斗龟,二曰南辰龟,三曰五星龟,四曰八风龟,五曰二十八宿龟。”

  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:“北斗之神有雌雄,十一月始建于子,月从一辰,雄左行,雌右行。五月合午谋刑,十一月合子谋德。太阴所居,辰为厌日,厌日不可以举百事,堪舆徐行。雄以音知雌故为奇辰,数从甲子始,子母相求所合之处为合。十日十二辰,周六十日,凡八合。合于岁前则死亡,合于岁后则无殃。甲戌,燕也;乙酉,齐也。丙午,越也。丁巳,楚也。庚申,秦也。辛卯,戎也。壬子,赵也。癸亥,胡也。戊戌、己亥,韩也。己酉、己卯,魏也。戊午、戊子八合天下也,太阴、小岁星、日辰、五神皆合,其日有云气风雨,国君当之。

  “日月之淫”,为精者,为星辰。

  《墬形训》“八九七十二,二主偶,偶以承奇,奇主辰,辰主月,月主马,马故十二月而生。七九六十三,三主斗,斗主犬,犬故三月而生。三九二十七,七主星,星主虎,虎故七月而生。”

  《本经》训星月之行,可以历推得也。

  《齐俗训》:“夫乘舟而惑者,不知东西,见斗极则寤矣。”

  《诠言训》:“星列于天而明,故人指之。”

  《修务训》:“摄提镇星,日月东行。”而人谓星辰日月西移者,以大氐为本。

  《海内十洲记》,“臣自少及今,周流六天,广陟天光,极于是矣。未若凌虚之子,飞真之官,上下九天,洞视百万,北极勾陈而井华盖,南翔太丹而栖大夏,东之通阳之霞,西薄寒穴之野,日月所不逮,星汉所不与,其上无复物,其下无复底,臣所识乃及于是,愧不足以酬广访矣。”

  扬子《学行》篇:“视日月而知众星之小也,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。”

  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太微积星,名为郎位,入奉宿卫,出牧百姓。”

  《白虎通》:鼗者,震之气也。上应昴星,以通王道,故谓之“鼗”也。君有众民何法?法天有众星也。

  《论衡偶会》篇:“火星与昴星出入,昴星低时火星出,昴星见时火星伏。非火之性,厌服昴也。时偶不并,度转乖也。”

  《灵宪》三公,在天为三台,九卿为北斗。

  《四民月令》:“三月昏,参星夕,杏花盛,桑叶白。”〈又〉《河射角》堪夜作犁,星没水生骨。

  《参同契》,明辨邪正章。“是非历脏法,内观有所思。履行步斗宿,六甲以日辰。”

  《卯酉刑德章》,二月榆落魁,临于卯,八月麦生,天罡据酉。

  《法象成功章》法象莫大乎天地兮,元沟数万里。河鼓临星纪兮,人民皆惊骇。〈又〉循斗而招摇兮,执衡定元纪。〈又〉青龙处房六兮,春华震东卯,白虎在昴七兮,秋芒兑西酉,朱雀在张二兮,正阳离南午。三者俱来朝兮,家属为亲侣。

  “独断六神之别名。风伯神,箕星也,其象在天,能兴风。

  雨师神,毕星也,其象在天,能兴雨。明星神,一曰灵星,其象在天。旧说曰:‘灵星,火星也,一曰龙星,火为天田’。”《管辂别传》:清河令徐季龙,字开明,有才机。与辂相见,共论“龙动则景云起,虎啸则谷风至。以为火星者龙,参星者虎,火出则云应,参出则风到。此乃阴阳之感”化,非龙虎之所致也。

  《抱朴子·内篇》:“命之修短,实由所值,受气结胎,各有星宿。天道无为,任物自然,无亲无疏,无彼无此也。命属生星,则其人必好仙道,好仙道者,求之亦必得也。命属死星,则其人亦不信仙道,则亦不自修其事也。

  若忽偶忘守一,而为百鬼所害,或卧而魇者,即出中庭视辅星,握固守一,鬼即去矣。若夫阴雨者,但止室中”向北思见辅星而已。

  登涉符箓,或问曰:辟山川庙堂百鬼之法?抱朴子曰:“有老君黄庭中胎四十九真秘符,入山林,以甲寅日丹书白素,夜置案中,向北斗祭之,以酒脯,各少少自说姓名,再拜受取,内衣领中,辟山川百鬼万精,虎狼虫毒也。”

  《枕中书》:“昔二仪未分,溟涬鸿蒙,下无山岳,上无列星。”

  《古今注》:“吴皇帝有宝剑六,四曰流星。”

  《零陵先贤传》:刘先生欲遣周不疑就刘巴学,巴曰:“昔游荆北,时涉师门,记问之学,不足纪名,犹天之南箕,虚而不用赐书,乃欲贤甥摧鸾凤之翮,游燕雀之宇,将何以启明之哉?”

  《蜀志》:“星应舆鬼,故君子精敏,小人鬼黠。”郫江上西有永平桥。长老传言李冰造七桥,上应七星。故世祖谓吴汉曰:“安军宜在七星间。”

  《湘中记》:“宿当轸翼,度应机衡,故曰衡山。”

  《拾遗记》:指星麦,四月火星出,麦熟而获之。员峤西有星池千里,池中有神龟,八足六眼,背负七星日月八方之图,腹有五岳四渎之象,时出石上,望之煌煌如列星矣。须弥山对七星之下,出碧海之中。

  《金楼子》,“星如玉李,月上金波。”

  《颜氏家训》:“日为阳精,月为阴精,星为万物之精,儒家所安也。星有坠落,乃为石矣。”精若是石,不得有光,性又质重,何所系属?一星之径,大者百里,一宿首尾,相去数万,百里之物,数万相连,阔狭从斜,常不盈缩。又星与日月,形色同尔,但以大小为其等差。然而日月又当石也,石既牢密,乌兔焉容?石在气中,岂能独运?日月星辰?若皆是气,气体轻浮,当与天合。往来环转,不得错违。其间迟疾,理宜一等。何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,各有度数,移动不均,宁当气坠,忽变为石?

  《隋书·礼志》:“乾象辇,羽葆圆盖,画日月五星二十八宿。”

  《酉阳杂俎》:旧说野狐名紫狐,夜击尾火出将为怪,必戴髑髅拜北斗。髑髅不坠,则化为人矣。何讽于书中得一发卷规四寸许,如环而无端。方士曰:“此名脉望,蠹鱼三食神仙字,则化为此。”夜从规中望,星星立降。燕公常读其《夫子学堂碑颂》头自“帝车”至“太甲”四句悉不解。访之一公,一公言:“北斗建午,七曜在南方。有是之祥,无位圣人当出。”华盖已下。卒不可悉。

  《杜阳杂编》:“大轸国贡重明枕、神锦衾、碧麦、紫米。云其国在海东南三万里,当轸宿之位,故曰大轸国。”《因话录》“秘书省内有落星石。”

  《嘉话录》:“五星恶浮图佛像”,今人家多图画五星,杂于佛事,或谓之“禳灾,真不知也。”

  《云仙杂记》:“人能尽数天星,则遍知棋势。”

  《续博物志·律历志》云:“角一十二度,亢九,氐十五,房五,心五,尾十八,箕十一,斗二十六,牛八,女十二,虚十,危十七,营室十六,壁九,奎十六,娄十二,胃十四,昴十一,毕十六,觜二,参九,井三十三,鬼四,柳十五,星七,张十八,翼十八,轸十七。”此三百五度二十八宿之度也。

  丑为星纪,初斗十二度,终于婺女七度。子为元枵,初婺女八度,终于危十五度。亥为娵觜。初危十六度,终于奎四度。戌为降娄。初奎五度,终于胃六度。酉为大梁。初胃七度,终于毕十一度。申为实沈。初毕十二度,终于井十五度。未为鹑首。初井十六度,终于柳八度。

  午为鹑火。初柳九度,终于张十七度。巳为鹑尾。初张十八度,终于轸十一度。辰为寿星。初轸十二度,终于氐四度。卯为大火,初氐五度,终于尾九度。寅为析木,初尾十度,终于斗十一度。

  八分二十八宿,为十二次。《晋灼》曰:“太岁在四仲,则岁行三宿;太岁在四孟四季,则岁行二宿。二八十六,三四十二,而行二十八宿,十二岁而周天。”是岁星年行一次也。

  二十八宿,为其有二十八星当度,故立以为宿,推测者多变。如毕有十七度、半觜半度,星既不当度,自不当用为宿星。度皆以赤道为法。黄道则有邪有直,与赤道不等。

  《月令》曰:“椒是玉衡星精,服之身轻。”

  《尚书故实》某经云:“佛教上属鬼宿。”盖鬼神之事,鬼暗则佛教衰矣。吴先生尝称有《灵鬼录》,佛乃一灵鬼耳。

  《兼明书》郑康成云:“北斗天皇大帝,其精生人。凡称皇者,皆得天皇之气。”又云:“五帝者,仰合五帝座星也。”郑康成以黄帝、少昊、颛顼、帝喾、唐尧、虞舜为五帝六人,而云五帝者,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。

  《化书》“伏虺者,必役五星之精。苟役不至,虺何以伏。”乐府古题星名,据《天文志》所载也。

  《北梦琐言》:黄箓坛场,辰星备位。顾云博士为高燕公草斋词云:“天静则星辰可摘。”奇险之句,施于至敬可乎。

  《玉溪编事》:“南诏以十二月十六日谓之星回节,日游于避风台,命清平官赋诗。”

  《闻见后录》:或谮胡宿于上曰:“宿名当为去声,乃以入声称,名尚不识,岂堪作词臣?”上以问宿,宿曰:“臣名归宿之宿,非星宿之宿。”谮者又曰:“果以归宿取义,何为字拱辰也?”故后易字武平。

  《易潜虚》:“众星拱极,万矢凑的,必不可易。”

  《懒真子》二十八宿,今《韵略》所呼与世俗所呼往往不同。《韵略》宿音绣,亢音刚,氐音低,觜音訾,皆非也。何以言之?二十八宿谓之二十八舍,又谓之二十八次,次也,舍也,皆有止宿之意。今乃音“绣”,此何理?《尔雅》云:“寿星角亢也。”注云:“数起角亢,列宿之长,故有高亢之义。”今乃音刚,非也。《尔雅》:“天根氐也。”注云:“角亢下系于氐”,若木之有根。其义如《周礼》“四圭有邸”,《汉书》“诸侯上邸”之邸,音低误矣。西方白虎而觜参为虎首,故有觜之义,音訾误矣。彼《韵略》不知,但欲异于俗,不知害于义也。学者当如其字呼之。

  仆友司马文季朴极知星,尝云:“《前汉·天文志》,牵牛为牺牲,其北河鼓大星上将,左右星左右将”,此说非也。

  且何鼓乃牵牛也,今分为二,则失之矣。《尔雅》云:“何鼓谓之牵牛。”注云:“今荆楚人呼牵牛为檐鼓。”檐者何也?盖此星状如鼓,左右两星若檐鼓之状,故谓之何鼓。

  何者,如何天之休之何人但见何鼓在天潢之间,故《易》谓“河”,非也;

  “夜梦神官与我言,罗缕道妙角与根。提携陬维口澜翻,百二十刻须臾间。”右退之《记梦诗》,殊为难解。仆尝考之,此乃言二十八宿之分野也。《尔雅》曰:“寿星,角亢也。”注云:“数起高亢,列宿之长。”又曰:“天根,氐也。”注云:“下系于氐,若木之有根,娵訾之口。营室,车壁也。”注云:“营室东壁星,四方似口,故以名之。”所谓百二十刻者,盖浑天仪之法,二十八宿从右逆行,经十二辰之舍次,每辰十二刻,故云“百二十刻。”

  “南方朱鸟。”盖未为鹑首,午为鹑火,巳为鹑尾,天道左旋,二十八宿右转,而朱鸟之首在西,故先曰未,次曰午,卒曰日也。然南方七宿之中,四宿为朱鸟之象。《汉书·天文志》,“柳为鸟喙,星为鸟颈,张为鸟嗉,翼为鸟翼。”或问朱鸟而独取于鹑,何也?仆对曰:朱鸟之象,止于翼宿而不言尾,有似于鹑,故以名之。然谓之鹑尾者,尝问元城先生,先生曰:“盖以翼为尾云。”故甘氏《星经》云:“鸟之斗竦其尾,鹑之斗竦其翼。”以此知之。

  仆尝问元城先生:“先儒注《太元经》,每首之下,必列二十八宿,何也?”先生曰:“周天二十八宿,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而《太元经》凡七百二十九赞,乃此数也。

  世言五角六张”,谓五日遇角宿,六日遇张宿,此两日作事多不成,然一年之中不过三四日。绍兴癸丑岁只三日,四月五日角,七月二十六日张,十月二十五日角,多不过四日。他皆仿此。

  《梦溪笔谈》:“天魁者,斗魁第一星也。斗魁第一星抵于戌,故曰天魁。”从魁者,斗魁第二星也,斗魁第二星抵于酉,故曰“从魁。”

  皇祐中,礼部试《玑衡正天文之器赋》,举人皆杂用浑象事,试官亦自不晓,第为高等。汉以前皆以北辰居天中,故谓之极星。自祖亘以玑衡考验天极不动处,乃在极星之末,犹一度有余。熙宁中,予受诏典领历官,杂考星历,以玑衡求极星。初夜在窥管中,少时复出,以此知窥管小,不能容极星游转,乃稍稍展窥管候之,凡历三月,极星方游于窥管之内,常见不隐,然后知天极不动处,远极星犹三度有余。每极星入窥管,别画为一图,图为一圆规,乃画极星于规中。其初夜、中夜、后夜所见,各图之,凡二百余图。极星方常循圆规之内,夜夜不差。

  东坡《志林》:退之诗云:“我生之辰,月宿直斗。”乃知退之磨蝎为身宫,而仆乃以磨蝎为命,平生多得谤言,殆是同病也。

  “月犯少微”,吴中高士求死不得,人之好名有甚于生者。

  玉川子作《月蚀诗》云:“岁星坐福德,官爵奉董秦。忍使黔娄生,覆口无衣巾。”

  《物类相感志》:“辅星,北斗星柄第二星旁一小星,人若不见此星者,死不久。”《杂俎》中说,曾有人不见,数月而死。

  “地之将动,《钩钤》开”钤,即房星上垂二星。若磔开则始震盛,张大则动,渐合则止。

  《后山诗话》:韩退之上尊号表曰:“析木天街,星宿清润;北岳医闾,神鬼受职。”曾子《贺赦表》曰:“钩陈太微,星纬咸若。昆仑渤澥,涛波不惊。”世莫能轻重之也。后当有知之者。

  《毛诗名物解三五历》曰:“星者,元气之精,盖积气之中有光耀者也。星,精也;月,魄也;云,魂也。”《释名》曰:“祭雨曰升,祭星曰布。升取其气之升也,布取其象之布也。《书》曰:‘卿士惟月,庶人惟星’。”言卿士之证,月是也;庶人之证,星是也。月之好恶,从星而已。故月之从星,则以风雨。《诗》曰:“月离于毕,俾滂沱矣。”此之谓也。盖役久病于外,则天下幸乱,卿士下比于民,莫肯念难,适能使难滋大而已,故是《诗》取譬如此。《诗》曰:“嘒彼小星,三五在东”,众无知者。三心五噣,四时更见,日月夫妇之象也。

  则三星以况侄娣,而小星当贱妾矣。盖诸侯一娶九女,侄娣与嫔而八,故《诗》正以三五况之。三星以春见于东方,最先见者;五噣以冬见于东方。最后见者,贱妾之进御于君也,犹之小星,随此三五,先后更见于天。不见陵掩,则以夫人之惠下故也。然进御之法,侄娣两两当夕,故《诗》又以参昴况之。参、昴,二星也,而又皆西方之星,其在于东,则以夕并见,而小星随焉。夫月也,大星也,小星也,各以其分夜见于天,则夫人惠及贱妾,岂特人事而已哉!《尧典》春曰“日中星鸟”,夏曰“日永星火”,秋曰“宵中星虚”,冬曰“日短星昴。”或言星鸟,或言星火,或言星虚,或言星昴,相备也。盖圣人南面视四星之中,言星鸟则以见四星之形也,言星火则以见四星之次也。先儒以为四方七宿,各成一形,东方成龙,西方成虎,前成鸟形,后成龟形,所谓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是也。《传》曰:“龟与蛇交,谓之元武。”则元武七星,室壁具龟蛇之形,不独成龟形而已。以今垂象考之,虚危前以象蛇,室壁象龟,梓慎所谓“宋、郑其饥乎?今蛇乘龙”是也。蛇盖虚危之星。《考工记》曰:“龙旗九斿,以象大火也;鸟旟七斿,以象鹑火也;熊旗七斿,以象伐也;龟蛇四斿,以象营室也。”四斿变言龟蛇,亦以元朔道之所在。龟蛇相成,异乎三方,不可谓之龟旐故也。《尔雅》曰:“氐,天根也。”《国语》曰:“天根见而水涸,本见而草木节解,驷见而陨霜,火见而清风戒寒。”天根,亢也。本,氐也;驷,房也。火,心也。《尔雅》曰:“营室谓之定。”《传》曰:“营室之中,土功其始。”说以为定,昏见而中,然后可以营建宫室,故亦谓之营室。《诗》曰:“定之方中,作于楚宫。揆之以日,作于楚室”是也。《传》曰:“度日出入,以知东西。

  南视定北准极,以正南北。”谓之营室,又非定,取其时而已。《礼运》曰:“日星以为纪,故事可列也。”盖以为龙见而雩,水昏见而栽,若此之类,所谓日星为纪者也。

  北斗七星,辅一星,一至四为魁,五至七为杓,所以运量万物,《庄子》所谓“维斗得之,终古不忒”者也。斗有环域。《太元》曰:“斗一南而万物盈,斗一北而万物虚。”言物丰于纁,夏秏于元冬,随斗转从而已。《鹖冠子》曰:“斗运于上,事立于下,斗指一方,四寒俱威。”此之谓也。《易》曰:“丰其蔀,日中见斗。”又曰:“丰其沛,日中见沫。”沫盖星之激者。蒒之辅星,理或然也。孔子曰:“丰其蔀”,位不当也。

  “日中见斗,幽不明也。”然则日中见斗,尚非所宜,日中见沫,尤非所宜也。盖三应上,非所宜应而应焉,非所宜应而应焉,此昏所以更出于四也。《诗》曰:“曾孙维主,酒醴维濡。酌以大斗,以祈黄耇。”罍取象于雷,斗取象于斗,《燕礼》曰:“王燕则宰夫为献主”,臣莫敢与君亢礼。

  今此曾孙维主,更以大斗酬之,则以尊事。黄耇非礼之正也。非礼之正,则亦所以为厚也。《郊特牲》曰:“郊之祭也,大报天而主日。”主日则明王者不敢主天,与《膳夫》《燕主》同义。

  《黄氏笔记》:“北斗垣内星,南斗二十八宿之一宿,羽流列祠为二斗”,非也。南斗于次为星纪,在正北,人以其见必于南,故谓之南斗,以别北斗耳。若所谓斗覆为丰年者,乃天巿垣之斗斛星,又非此二斗也。

  《竹坡诗话》:凡诗人作语,要令事在语中而人不知。余读太史公《天官书》:“天一,枪棓矛盾动摇角,大兵起。”杜少陵诗云:“五更鼓角声悲壮,三峡星河影动摇。”盖暗用迁语,而语中乃有用兵之意,诗至于此,可以为工也。

  《六经奥论·天文总辨》。愚尝传九章之秘术,得钩股之法,参考《灵台》之章,推测仪象之度,而获睹一书。所谓“鬼料窍”者,有历代诸史志之所未载,古今诸图像之所未述。使李淳风得之,必志于晋;使于志宁得之,必志于隋;使我朝刘羲叟得之,必志于宋。是书出于隋,传于唐,至于我朝,始入司天监。术家秘之,不显其名,目之以“鬼料窍”,世之得见者鲜矣。其实则一《步天歌》也。《唐书》以为王希明所作,而实非希明也。隋有丹元子,隐士之流也,作其歌,没其名。至唐希明则引汉晋二志以释之,而非出于希明也。是书一出,汉晋二志,号为精天文者,皆未足以尽天文。何也?盖古今天文志徒有星名,而大小未得其象;古今天文图徒有星形,而远近未得其信,如《步天歌》则句中有图,言下见象,不言休祥,而深知休祥者,郑夹漈先生尝得其书而读之,于时素秋无月,清夜如水,长诵一语,凝目一星,不三四夜,一天星斗尽萃其胸中矣。夫不使志于晋、志于隋、志于唐,而独传于我宋者,则我朝一代之大典,不待蔡邕作于汉,刘知几作于唐,而笔削已定矣。

  《容斋随笔》:今人梅花诗词多用“参横”字,盖出柳子厚《龙城录》所载赵师雄事。然此实妄书,或以为刘无言所作也。其语云:“东方已白,月落参横。”且以冬半视之,黄昏时参已见于丁夜则西没矣,安得将旦而横乎?秦少游诗:“月落参横画角哀,暗香消尽令人老。”承此误也。唯东坡云“纷纷初疑月挂树,耿耿独与参横昏”,乃为精当。”老杜有“城拥朝来客,天横醉后参”之句,以全篇考之,盖初秋所作也。

  宋苍梧王当七夕夜,令杨玉夫伺织女渡河,曰:“见当报我,不见当杀汝。”钱希白《洞微志》载苏德哥为徐肇祀其先人,曰:“当夜半可已。”盖俟鬼宿渡河之后。翟公巽作《祭仪》十卷云:或祭于昏,或祭于旦,皆非是。当以鬼宿渡河为候,而鬼宿渡河常在中夜,必使人仰占以俟之。叶少蕴云:公巽博学多闻,援证皆有据,不肯“碌碌同众,所见必过人。”予按,天上经星,终古不动,鬼宿随天西行,春昏见于南,夏晨见于东,秋夜半见于东,冬昏见于东。安有所谓渡河及常在中夜之理?织女昏晨,与鬼宿正相反,其理则同。苍梧王荒悖小儿不足笑。钱、翟、叶三公,皆名儒硕学,亦不深考如此。杜诗云:“牛女漫愁思,秋期犹渡河。牛女年年渡,何曾风浪生。”梁刘孝仪诗云:“欲待黄昏至,舍娇浅渡河。”唐人七夕诗皆有此说,此自是牵俗遣词之过。故杜老又有诗云:“牵牛出河西,织女处其东。万古永相望,七夕谁见同?神光竟难候,此事终朦胧。”盖自洞晓,其实非他人比也。

  《容斋续笔》:天生对偶,如“北斗七星三四点,南山万寿十千年”之类是也。

  《容斋三笔》:律书引二十八宿,谓柳为注,毕为浊,昴为留,亦见于《毛诗注》及《左氏传》。如《诗》谓营室为定星也《容斋四笔》《二十八宿》,宿音秀,若考其义,则正当读如本音。尝记前人有说如此。《说苑辩物篇》曰:“天之五星,运气于五行。所谓宿者,日月五星之所宿也。”其义昭然。

  《读书》“隅见”字亦有义。田家耕用亥日,盖亥日之地直上是天仓星以建辰,月祭灵星以求农耕,灵星是天田星,在于辰位,故农字从辰。

  《释常谈》:“兄弟不和,夫妇不睦,皆谓之参商”也。《左传》曰:“昔高辛氏有二子,长曰阏伯,次曰实沉,居于旷林,皆不相善,日寻干戈,以相征讨。后帝不臧,迁阏伯于商丘,主辰星;迁实沉于大夏,主晋星。故谓之参商。”《读书杂钞》:“星有好风,星有好雨。《洪范注》止言箕好风,毕好雨。”《月令正义》乃谓:按郑注《洪范》,中央土气为风,东方木气为雨。箕属东方木,木克土,尚妃之所好,故“箕星好风。”西方金气为阴,克东方木,木为妃,《毕》属西方,尚妻之所好,故好雨也。谓孟春行秋令,申气乘寅,两相冲破,申来逆寅,寅为风,风之被逆,故为焱风;寅往破申,申为雨,雨之被逆,故为“暴雨。”

  《西溪丛语》:谚云:“乾星照湿土,来日依旧雨。”王建《听雨》诗云:“半夜思家睡里愁,雨声落落屋檐头。照泥星出依然黑,淹烂庭花不肯休。”

  《八师经》:“吾闻佛道厥义弘深,巍巍堂堂,犹星中月。”《云麓漫抄》:“翟公撰祭仪,谓或祭于昏,或祭于旦,非是,当以鬼宿渡河为候,其意出于洞微志返魂香事,是舍三代圣人之说,取不根之言,可乎?”

  汉都城纵广各十五里,周六十五里,十二门,八街九陌。城之南北曲折,有“南斗”、“北斗”之象。

  《悦生随抄》:尝见龙颈骨中髓皆是白石,虎目光落地亦成白石,星光气也,落则成石,万物变化,不可以一概断。

  《玉海》:“唐虞二典,商盘周诰之文,垂裕万世,炳若日星。”〈又〉箕宿禡牙,狼星敛角。

  《云烟过眼录》:“金冠一甚大,并俯仰簪,共享黄金二十五两,前为北斗,后为南斗,每面嵌紫金捺子五粒,斗星皆大锐,珠大如弹者为之。通计大白珠三十四粒,俯仰如意,簪亦嵌大珠。”

  《感应经》枭避星名。〈注〉《周礼》:“哲簇氏掌覆妖鸟之巢。以方书十日之号,十有二辰之号,十有二月之号,十有二岁之号,二十有八星之号,县其巢上则去之。”《桂海岩洞志》:栖霞洞在七星山。七星山者,七峰位置如北斗,又一小峰在傍,曰辅星。

  《云谷杂记》:《史记·周纪》:“‘武王上祭于毕’。马融云:‘毕,文王墓地名也’。司马真索隐曰:‘按文有上字,当作毕星’。”予按,《后汉·苏竟传》:“毕为天下主,网罗无道之君。故武王将伐纣,上祭于毕,求天助也。”据此,则毕为毕星甚晓。

  然马融墓地之说非矣,惜乎《索隐》不能引此为证。

  《癸辛杂识》七夕牛女渡河之事,古今之说多不同,非惟不同,而二星之名莫能定。《荆楚岁时记》云:“黄姑织女时相见。”太白诗云:“黄姑与织女,相去不盈尺。”是皆以牵牛为黄姑。然李后主诗云:“迢迢牵牛星,杳在河之阳。粲粲黄姑女,耿耿遥相望。”若此则又以织女为黄姑,何耶?然以星历考之,牵牛去织女,隔银河七十二度,古诗所谓“盈盈一水间,脉脉不得”语,又安得如太白相去不盈尺之说?又《岁时记》则又以黄姑即河鼓。《尔雅》则以河鼓为牵牛。又焦林《大斗记》云:“天河之西,有星煌煌,与参俱出,谓之牵牛。天河之东,有星微微在氐之下,谓之织女。”《晋天文志》云:“河鼓三星,即天鼓也。牵牛六星,天之关梁。”又谓之星纪。又云:“织女三星,在天纪东端,天女也。”《汉天文志》又谓织女,天之贞女。其说皆不一。至于渡河之说,则洪景卢辨析最为精当。盖渡河乞巧之事,多出于诗人及世俗不根之论,何可尽据,然亦似有可怪者。杨缵继翁大卿倅湖日,七夕夜,其侍姬田氏及使令数人露坐至夜半,忽有一鹤西来,继而有鹤千百从之,皆有仙人坐其背,如画图所绘者,彩霞绚粲,数刻乃没。杨卿时已寝,姬急报,起而视之,尚见云气纷郁之状。然则流俗之说,亦有时而可信耶?

  伯机云:“扬州分野,正直天市垣,所以两浙之地,巿易浩繁,非他处之比。”此说甚新。又术者云:“近世乃下元甲子用事,正直天巿垣,所以人多好巿井谋利之事。”

  《宾退录》:汉建安二十四年,吴将吕蒙病,孙权命道士于星辰下为请命醮之法,当本于此。顾况诗:“飞符超羽翼,焚火醮星辰。”姚鹄诗:“罗磴静攀云共迥,雷坛当醮月孤明。”李商隐诗:“通灵夜醮达清晨,承露盘晞甲帐春。”赵嘏诗:“春生药圃芝犹短,夜醮斋坛鹤未回。”醮之礼至唐盛矣。隋炀帝诗:“迥月回三洞,清心礼七真。”马载诗:“三更礼星斗,七七服丹霜。”薛能诗:“符咒风雷恶,朝修月露清。”此言朝修之法也。然陈羽《步虚词》云:“汉武清斋读鼎书,内官扶上画云车。‘坛上月明宫殿闭,仰看星斗礼空虚’。”汉武帝时已如此。

  《蠡海》集紫问色,而《天垣》称紫微,岂非寓意之精乎?夫考证紫之为色,赤与黑相合而成也。水火相交,阴阳相感,

  而后万物以之而为生,万物以之而为生,是故为万物之主宰矣。

  紫色,乃水火阴阳相交,既济流通之义也。故天垣曰:“紫宫”,又曰“紫微”者,紫宫微妙之所也。是以天子之居亦曰“紫宸”,面南拱北之情合矣。

  “雁生北方,秋自北而南,春自南而北,盖历七政所行,以顺其情。”夫“秋分已后,循昴、毕、觜、参之位;春分已后,循房、心、尾、箕之位,得乎右转之气。实阴鸟而称阳,北斗位北而得七,为火之成数。“南斗”位南而得六,为水之成数。此乃“阴阳精神交感”之义也。

  天者金之体,星者金之精。气降于天则为雨,气出于地则为泉。

  罗睺计,都为天之首尾,逆行于天,与天同道故也。

  北斗居亥,以亥为正,天门三合临卯未,故以陀罗擎羊当之。卯为春木旺乡,故陀罗托桃花。未为羊,故擎羊托羊首也。又斗位于北,所理在于天南,故使者有擎羊陀罗之像。盖陀罗托桃花者,桃之为物,花实俱赤,文明离午之义也,擎羊托羊首者,未肖也,斯所以寓意在焉。又陀罗。花名。故在手托之,犹擎羊之托羊首也。

  《贵耳集》:徐肇祀其先人曰:“当夜半可祭盖”,俟鬼渡河之后,作《祭仪》十卷云:或祭于昏,或祭于旦,皆非所以鬼宿渡河为候。而鬼宿渡河之后,作《祭仪》十卷云:“或祭常在中夜,必使人仰占俟之。”叶少蕴云:“公巽博学多闻,援证有据,必不妄发。”惟洪文敏不然其说,但载牛女渡河之说,用少陵诗。或者又曰:“鬼渡萧关则祭”二者当与知礼者质之。天道尚左,星辰左转。

  《游宦纪闻》:“沅芷黎溪砚,紫者类端石而无眼,有金束腰、眉子绞,间有润者。其初甚发墨,久而复滑,或磨以细石,乃仍如新。有色绿而花纹如水波者,有色黑而金星者,有生自然铜于石中,琢以为北斗、三台之类者。”

  《墨庄漫录》:“杜甫有云:‘星落黄姑渚,秋辞白帝城’之句,说者但见古诗云:‘东飞伯劳西飞燕,黄姑织女时相见’。意谓姑乃牵牛,然不见其所出,不晓黄姑之说。故杨亿大年《荷花诗》云:‘舒女清泉满,黄姑别渚通’。”刘筠子仪《七夕诗》云:“‘伯劳东翥燕西飞,又报黄姑织女期’。

  大年和云:‘天孙已度黄姑渚,阿母还来汉帝家’。”皆用此事。予后读纬书,始见引张平子《天象赋》云:“河鼓集军以嘈囋。”张茂先、李淳风等注云:“河鼓三星,在牵牛星北,主军鼓盖,天子三军之象。昔传牵牛织女见此星是也。”故《尔雅》何鼓谓之牵牛。又古诗云:“东飞伯劳西飞燕,黄姑织女时相见。”黄姑即河鼓也,音讹而然。

  今之学者,或谓是列舍牵牛而会织女,故于此析其疑。又张茂先《小家赋》曰:“九坎至牵牛,织女期河鼓。”石炼注云:“河鼓星在牵牛北,天鼓也,主军鼓,主鈇钺。”李淳风云:“自昔相传,牵牛织女,七月七日相见者,乃此星也。”予因此始知黄姑乃河鼓,为牵牛之别名。昔人云“开卷有益”,信然。

  《鼠璞》:六曹尚书用星履,曳履,熟事也。二出处皆不可用。汉郑崇为尚书仆射,曳革履,上曰:“我识郑尚书履声。”乃仆射事。唐韦见素为吏部侍郎,杜甫诗曰:“持衡留藻鉴,听履上星辰。”乃吏部侍郎事。

  今以六曹尚书为文昌。按《天官书》:“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,上将、次将、贵相、司命、司禄、司灾。”《后汉志》谓:出纳王命,敷奏万机,乃文昌天府。李固云:“尚书犹天之北斗,令及左丞总领纲纪;仆射、右丞分掌廪谷。”是也。

  汉又有录尚书事,令、录、仆、丞总以尚书言之,即今尚书省,古纳言职也。本朝令、录不置,有二仆、二丞。自更官制,以左右仆射、左右丞为宰执,即中兴后之左、右相及参政。六曹分职,既非尚书省长贰,乃称曰“文昌”,是文昌宫之将相,反为列曹之属矣。

  《酒谱》:酒三星在女御之侧,后世为天官者或考焉。予谓星丽乎天,虽自混元之判则有之,然事作乎下而应乎上,推其验于某星,此随世之变而着之也。如宦者坟墓、弧矢河鼓,皆太古所无,而先有是星推之,可以知其类。

  《木经》望筒:昼望以筒指南,令日景透北;夜望以筒指北,于筒南望,令前后两窍内正见北辰极星,然后各垂绳坠下,记望筒两窍心于地以为南则四方正席。上腐谈二十八宿有房,日兔毕月乌。《丹书》云:“乌月兔”,盖谓日月之交也。《易》以离为日,阳中有阴也;坎为月,阴中有阳也。

  《燕石集》:“七夕前数日,种麦于小瓦器,为牵牛星之神,谓之‘五生盆’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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