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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春江之受眷


  陆春江中丞初官上海县,任满以道员召见。孝钦后问曰:“闻人言,汝在上海做官,名声颇好,洋人交涉,都很得法,到底怎样对付?”

  对曰:“臣在上海,遇有洋人交涉,臣不去欺他,却也不去怕也。”

  孝钦大悦。尝告枢臣:“陆元鼎办事,我可以放心。”

  由是而监司方伯,不十年而抚三吴。人见其端谨持重,粥粥若无所能,而不知其受眷实有由来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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