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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称“姐”


  妇女以“姐”为称。说文曰:“‘㜘’字,或作‘姐’,古字假借也。子也切。”近世多以女兄为姐,盖尊之也。按魏繁钦与文帝笺曰:“自左𩨋、史妠、謇姐,名倡。”《魏志》曰:“文帝令杜夔与左𩨋等,于宾客之中,吹笙鼓琴。”李善注云:“其史妠、謇姐,盖亦当时之乐人。”以是知妇人之称“姐”,汉魏已然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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