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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(1)


  天顺初,有欧御史者,考选学校士,去留多不公。富室子弟惧黜者,或以贿免。吾昆郑进士文康,笃论士也。尝送一被黜生诗,篇末云:“王嫱本是倾城色,爱惜黄金自娱身。”事可知矣。时有被黜者,相率鸣诉于巡抚曹放李公秉,公不为理。未几,李得代,顺德崔公恭继之,诸生复往诉。公一一亲试之,取其可者檄送入学。不数年去而成名者甚众,皆崔公之力也。二公一以镇静为务,一以伸理为心,似皆有见。若其孰为得失,必有能辨之者。

  天顺三年,南直隶清理军伍御史郭观、持法颇刻。昆山县有一人诬首者,至连坐二十四人充军,予家时为里正,亦在遣中。将欲伸冤于巡抚以,闻太仓查用纯娴习吏学,与谋之,查云:“巡抚与御史各领敕书行事,诉之无益。”又谋之昆城高以平氏,高云:“诉之可也。”或以查语质之,高云:“此非有识之言也。在京刑部、都察院狱情,必大理寺评允无碍,才敢决断。御史在外行事,旁若无人。刑狱苟有冤抑,伸理平反,非巡抚而谁?诉之有益。”于是往诉,都宪崔公果为平反之,二十四人皆复为民。谚云:“事要好,问三老。”信然。

  天顺癸未会试,寓京邸,尝戏为《魁星图》,题其上云:“天门之下,有鬼踢斗。癸未之魁,笔锭入手。”贴于座壁,亡何失去。时陆鼎仪寓友人温秉中家,出以为玩,予为之惘然。问所从来,云:“昨日倚门,一儿持此示我,以果易之。”予默以为吾二人得失之兆矣。未几,鼎仪中第一名予下第。

  本朝开科取士,京畿与各布政司乡试在子午卯酉年秋八月,礼部会试在辰丑未戌年春二月。盖定规也。洪武癸未,太宗渡江。天顺癸未,贡院火。皆以其年八月会试,明年三月殿试,于是二次有甲申科。贡院火时,举人死者九十余人,好事者为诗云:“回禄如何也忌才,春风散作礼闱灾。碧桃难向天边种,丹柱翻从火里开;豪气满场争吐焰,壮心一夜尽成灰。曲江胜事今何在?白骨棱棱漫作堆。”至今诵之,令人伤感。或云苏州奚昌元启作。

  正统间,工部侍郎王某出入太监王振之门。某貌美而无须,善伺候振颜色,振甚眷之。一日,问某曰:“王侍郎,尔何无须?”某对云:“公无须,儿子岂敢有须。”人传以为笑。

  新举人朝见,着青衫,不着褴衫者,闻始于宣宗,有命欲其异于岁贡生耳。及其下第送国子监,仍着褴衫。盖国学自有成规也。

  本朝政体,度越前代者甚多。其大者数事,如前代公主寡,再为择婿,今无之。前代中官被宠,与朝臣并任,有以功封公侯者;今中官有宠者,赐袍带,有军功者,增其禄食而已。前代京尹刺史,皆有生杀之权;今虽王公不敢擅杀人。前代重臣得自辟任下寮,今大臣有专擅选官之律。前代文庙圣贤,皆用塑像;本天朝初建国学,革去塑像,皆用木主。前代岳镇海渎,皆有崇名美号;今止以山水本名称其神,郡县城隍及历代忠臣烈士,后世溢美之称,俱令革去。前代文武官,皆得用官妓;今挟妓宿娼有禁,甚至罢职不叙。

  陈元孚先生读书法:生则慢读吟语句,熟则疾读贪遍数,攀联以续其断,喝怒以正其误。未熟切忌背诵,既倦不如少住。如此力少功多,乃是读书要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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