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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吉林风土


  高宗纯皇帝《御制诗》二集,有《蒙古》、《吉林土风杂咏》各十二首,于蒙古则谘诹部落之习俗,于吉林则敬念兴京之旧规,随事命题,各疏短序,非仅供吟咏、备考证已也。诗多不具载,敬录其目,俾乡曲儒生不获仰诵全集者,知我国家臣服之地,与开创之邦,不特远过刘、李,抑且上迈豳、岐矣。

  蒙古诗目一曰《乳筒》,序云:“以皮为之,平底丰下,而稍锐其上,捋乳盛之,于取携为便。”

  二曰《荒田》,序云:“农作非蒙古本业。今承平日久,所至多依山为田,既播种则四出游牧射猎,秋获乃归,耘耨之术,皆所不讲,俗云靠天田。”

  三曰《鄂博》,序云:“蒙古不建祠庙,山川神示著灵应者,累石象山冢,悬帛以致祷,报赛则植木为表,谓之鄂博,过者无敢犯。”

  四曰《革囊》,序云:“以革为之,用代筐罂盎,食用巨细,无所不纳,行汲或以贮水,涉川则挟之肘间,乱流以济。或谓之皮馄饨,盖俗呼也。”

  五曰《柴车》,序云:“取材于山,不加刻斫,轮辕略具,以牛驾之,行则鸦轧有声,如小舟款乃。”

  六曰《骨占》,序云:“炙羊肩骨,视其兆以觇吉凶,犹古龟卜。”

  七曰《马竿》,序云:“生驹未就羁勒,放逸不可致,以长竿系绳縻致之,蒙古最熟其技。”

  八曰《儿版》,序云:“儿生在襁褓中,令卧版上,韦束其两臂,倚毡庐壁间,啼则摇之,徙居则悬之驼装之后。”

  九曰《灰简》,序云:“木削两简,编韦联之,稍刳其中,涂油而布以灰,作字毕,则拭去而更布之,有古漆驼之风。”

  十曰《竹笔》,序云:“蒙古产毫颖而未得缚笔之法,削竹木渍墨作书。”

  十一曰《口琴》,序云:“制如铁钳,贯铁丝其中,衔齿牙间,以指拨丝成声,宛转顿挫,有筝琶韵。”

  十二曰《转经》,序云:“蒙古奉佛惟谨,木轮中贯铁枢,可转动,集梵经于轮间,大者支木架,以手推之,小者持而摇之,旋转如风。谓一转功德,与持诵一过等。”

  吉林诗目一曰《威呼》,序云:“刳巨木为舟,平舷圆底,唇锐尾修,大者容五六人,小者二三人。剡木两头为桨,一人持之,左右运棹,捷若飞行。”

  二曰《呼兰》,序云:“因木之中空者,刳使直达,截成孤柱,树檐外,引炕烟出之。上覆荆筐,而虚其旁窍以出烟,雨雪不能入,比室皆然。”

  三曰《法喇》,序云:“似车无轮,似榻无足,覆席如龛,引绳如御,利行冰雪中,俗呼扒犁,以其底平似犁。盖土人为汉语耳。”

  四曰《斐兰》,序云:“弧矢之利,童而习之,小儿以榆柳为弓,曰斐兰;剡荆蒿为矢,翦雉翟、鸡翎为羽,曰钮勘。”

  五曰《赛斐》,序云:“古人食皆以匕,羹则以勺。国俗旧用木匕,长四寸许,曲柄丰末,犹古制也。”

  六曰《额林》,序云:“庋横板楣栋间,以贮奁箧瓶罂诸器具,兼几案匮椟之用。”

  七曰《施函》,序云:“斫木为筒,因其自然,虚中以受物,贮水酿酒,皆用之。视束铁编篾攒木片为器者,天质为胜。”

  八曰《拉哈》,序云:“土壁堵间缀麻草,下垂缘以施圬墁,此国初过涧芮鞫间故俗也。”

  九曰《霞绷》,序云:“蓬梗为干,抟谷糠和膏傅之,以代烛。燃之青光荧荧,烟结如云,俗呼糠灯。”

  十曰《豁山》,序云:“夏秋间捣败苎楮絮,入水沤(去声)之成毳,沥芦帘匀暴为纸,坚韧如革,谓之豁山。凡纸笺胥以是名之。”

  十一曰《罗丹》,序云:“鹿蹄腕骨也。旧俗以蹄腕骨随手摊掷为戏,视其偃仰横侧为胜负。小者以獐,大者以鹿,莹泽如玉,儿童妇女围坐,掷以相乐。以薄圆石击之,则曰帕格。”

  十二曰《周斐》,序云:“桦木之用在皮,厚者盈寸,取以为室,上覆为瓦,旁为墙壁户牖,体轻而工省,逐兽而频移。山中所产不可胜用也。”

  又恭读《赋板升》七古一章,序云:“蒙古语音以毡庐为格尔,以土瓦屋为拜牲。板升者,盖拜牲之讹也。毡庐其旧俗,而土瓦屋则近代始有之。内地流民至此,率仍屋处。明季因以是为苦,盖视板升俨如畏瓯脱矣。”谨并著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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