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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四六


  隆兴改元岁,明清在会稽,因为友人言:“先人初为曾氏婿,尝于外家手节《曾文肃公日录》。有庚辰岁在相位日一帙真迹,外家后来失去,见于外祖曾空青《三朝正论后序》矣。先人节本偶存焉,其中一则,记赵谂事。谂弟诙,于渝州所居柱上题云:‘隆兴二年,天章阁待制荆湖南北等路安抚使。’再题云:‘隆兴三年,随军机宜李时雍从行。’谂不轨事发,凿取其柱,赴制勘所,并具奏其所题之意,诙坐此亦死。如此,则隆兴之号,岂可犯耶?”

  友人云:“愿借一观。”

  遂以假之。亟驰元本送似当轴者,继即开陈,遂改乾道之号。友人繇此乃晋用。然先人手泽,不可复取,而此书不传于世矣。友人后登从班,交往既厚,不欲书其姓名。初,谂以甲科为太常博士,谒告省其父庭臣于蜀道中,梦神人授以诗云:“天锡雄材孰与戡,征西才罢又征南。冕旒端拱披龙衮,天子今年二十三。”

  繇此有猖狂之志。伏诛时适及岁。刑部郎中王吉甫独引律中文,以谓“口陈欲反之言,心无真实之状。”

  吉甫坐绌。诏改渝州为恭州。谂初登第时,太常少卿李积中女,有国色,即以妻之。成婚未久而败。或云,冯时可者,谂遗腹子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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