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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瘴


  宋景祐初,龙图梅公挚以殿中丞出知昭州,著有《瘴说》,镌之崖石,曰:

  “仕有五瘴:急征暴敛,剥下奉上,此租赋之瘴也;深文以逞,良恶不白,此刑狱之瘴也;昏晨醉宴,驰废王事,此饮食之瘴也;侵牟民利,以实私储,此货财之瘴也;盛拣姬妾,以娱声色,此帷簿之瘴也。有一于此,民怨神怒,安者必病,病者必殒,虽在毂下,亦不可免,何但远方而已。仕者或不自知,乃归咎于土瘴,不亦谬乎。”

  夫梅公所指五瘴,切中仕者膏盲,苟其知而反之,非止却疾,亦以延生。则真疗瘴之良方也。余仕粤载余,五者幸无一犯,身泰心间,极于平善。然是说也,中土之人。

  既远不获闻,而仕兹土者,又或非所乐闻,谁复扪石剥苔以传于世?己卯秋,潘太史稼堂从西粤来,以拓本见示,予亟录之,不敢自秘,用以公诸仕于瘴土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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